*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
主要包括:(1)新增涨跌幅20%档位临时停牌指标,实施10%、20%两档涨跌幅停牌机制。当盘中成交价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时临时停牌1小时,向投资者警示市场炒作风险;当盘中成交价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时临时停牌至14:57,以抑制市场炒作风险。(2)调整换手率达50%的临时停牌时间。当盘中换手率达到或超过50%时,临时停牌1小时,之后继续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
新股上市首日出现下列异常波动情形之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我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一)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10%以上(含);
(二)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20%以上(含);
(三)盘中换手率(成交量除以当日实际上市流通量)达到80%以上(含);
注:因前款第(一)项停牌的,当日仅停牌一次,停牌持续时间为30分钟,停牌时间达到或超过14:55的,当日14:55复牌。因第(二)、第(三)项停牌的,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5。
我所其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盘中临时停牌的标准,比照适用上述规定。
主要包括:(1)新增涨跌幅20%档位临时停牌指标,实施10%、20%两档涨跌幅停牌机制。当盘中成交价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10%时临时停牌1小时,向投资者警示市场炒作风险;当盘中成交价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时临时停牌至14:57,以抑制市场炒作风险。(2)调整换手率达50%的临时停牌时间。当盘中换手率达到或超过50%时,临时停牌1小时,之后继续交易。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发行股票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制度:
新股上市首日出现下列异常波动情形之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我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
(一)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10%以上(含);
(二)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上涨或下跌20%以上(含);
(三)盘中换手率(成交量除以当日实际上市流通量)达到80%以上(含);
注:因前款第(一)项停牌的,当日仅停牌一次,停牌持续时间为30分钟,停牌时间达到或超过14:55的,当日14:55复牌。因第(二)、第(三)项停牌的,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5。
我所其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盘中临时停牌的标准,比照适用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