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小姐是九龙坡一公司的销售人员。从两年前开始,她在工作和生活中时常感觉到持续的头痛,而且频率越来越高。之后,她到医院看病,经检查诊断为“因工作紧张有关的频繁性紧张型头痛”,后来被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得知这一结果,让朱小姐感到意外,不过她还是坚持工作,没有出任何的差错。
没过多久,公司知道了她这个情况,并单方面与其解除了劳动合同。朱小姐一家非常气愤,随后将公司告上了法院。
案子开庭审理后,法官在调查该案时发现,朱小姐被医院确诊的“精神分裂症”,公司方面并不认可,并提出要对朱小姐的病进行司法鉴定。
然而,朱小姐的家人考虑到,朱小姐乃一20多岁的未婚女孩,如果进行司法鉴定,将会对她今后的工作和生活造成很大影响。所以,朱小姐的家人不同意进行司法鉴定。
由于缺乏这个关键证据,法院一审判决该公司向朱小姐支付的赔偿金只有1.6万余元。赔偿金额太少,朱小姐一家很不满意,表示坚决上诉,并找到相关部门进行反映。
后来,朱小姐的父母通过法律为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律师考虑到她的特殊情况,也做了一番很大的准备,最终3月20日,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朱小姐获赔7万余元。
朱强没料到,女儿朱小姐的维权官司打了两年多后,在法律的帮助下,在市五中院法官的调解下,公司方答应一次性支付朱小姐补偿金、赔偿金,共计7万余元。
对于很多劳动者可能遇见这样的事大多数会不了了之,多半是对维权之路的太过漫长或对法律的不信任!对于侵犯自己权益的问题,每个人都要有这种维权的心里,法律一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