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要素
1、什么是报价回购余额自动委托?
报价回购余额自动委托是券商交易系统于每个交易日15:05后根据报价回购委托规则将符合条件客户的可委托金额以委托数量最大原则自动发起的1天期报价回购品种初始委托申报(不续做)。 “符合条件客户”是指每个交易日15:05后资金账户中可委托金额大于初始交易最低申报数量且余额自动委托业务处于开通状态的客户。余额自动委托申报价格为券商当日公布的1天期余额自动委托品种报价。
2、报价回购余额委托功能的开通与关闭规则?
客户签署相关协议并在交易软件APP开通余额自动委托功能即视为已同意开通余额自动委托业务。余额自动委托功能开通期间,客户可通过APP关闭该功能,功能关闭后,可再次通过APP重新开通。功能开通与关闭时间为交易日9:00-15:00,具体以券商公告或通知时间为准。如客户已签署过其他余额理财功能,则可能导致余额自动委托功能开通失败。
3、保留额度与预约取款
保额额度:客户可在交易日15:00前设置余额自动委托保留额度,若没有设置,则默认保留额度为0。甲方可于交易日15:00前修改余额自动委托保留额度,最终以最后一次设置额度为准。
预约取款:客户也可在交易日15:00前设置预约取款金额,预约取款金额是客户为未来某一交易日(设为T日)日间取款而预留的资金额度,该额度仅可用于T日交易时间取款,预约取款金额设定于T日的次一交易日自动失效。客户在非交易日不能取款。
余额自动委托保留额度和预约取款金额可叠加使用,互不排斥,即同时设置后,客户账户中将预留的资金为两者金额之和,合计金额在有效期内将不会参与到余额自动委托业务中。
4、超额配售规则
如果所有符合条件客户可自动委托金额总量超过1天期余额自动委托品种可用额度,则按以下规则进行委托数量分配:
(一)将1天期余额自动委托品种可用额度按客户可自动委托金额比例分配至符合条件客户。分配至每一个客户的委托数量按最低初始委托数量向下取整。
(二)经步骤(一)分配后,如果仍有1天期余额自动委托品种剩余可用额度,且该额度大于或等于所有符合条件客户数量乘以初始交易最低申报数量,则为所有符合条件客户分配一份最低申报数量。
(三)重复步骤(二)直至1天期余额自动委托品种剩余可用额度小于所有符合条件客户数量乘以初始交易最低申报数量。
经过上述分配后,如仍有1天期余额自动委托品种可用额度,则按客户剩余的可自动委托金额由大到小排序并依此分配一份最低申报数量,直至1天期余额自动委托品种可用额度小于人民币1000元。经过以上规则分配后,仍有未被全额确认委托的客户,券商有权拒绝超额部分的客户委托。
二、签约流程
前置条件:
1)登录客户号
2)开通报价回购权限(若为多股东号,则判断主股东号是否开通权限)
3)未签约同类现金管理产品
4)信息完整
5)非保守型最低类别
6)交易日9:15-15:00之间
交易规则:
T日签约,T日生效,当天15:05-15:25将保留额度以外的可用资金按1000元整数倍扫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