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量 : 在程序运行时,不会被修改的量。
常量一般从其字面形式即可判断。这种常量称为字面常量或直接常量。
变量类型:
变量
其值可以改变的量称为变量。 一个变量应该有一个名字,在内存中占据一定的存储单元。 变量定义必须放在变量使用之前。一般放在函数体的开头部分。 要区分变量名和变量值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类型说明符 变量名, 变量名, ...;
在书写变量定义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 允许在一个类型说明符后,定义多个相同类型的变量。各变量名之间用逗号间隔。类型说明符与变量名之间至少用一个空格间隔。
- 最后一个变量名之后必须以“;”号结尾。
- 变量定义必须放在变量使用之前。一般放在函数体的开头部分。
变量定义举例:
- int num,total;
- double price = 123.123;
- char a = 'a', abc;
变量的赋值
变量可以先定义再赋值,也可以在定义的同时进行赋值;在定义变量的同时赋初值称为初始化。在变量定义中赋初值的一般形式为:
类型说明符 变量1= 值1, 变量2= 值2, ……;
例如:
- int a=3;
- int b,c=5;
- float x=3.2,y=3.0,z=0.75;
- char ch1='K',ch2='P';
注意,在定义中不允许连续赋值,如a=b=c=5是不合法的。
局部变量
定义在函数内部的变量称为 局部变量( Local Variable ) ,它的作用域仅限于函数内部, 离开该函数后就是无效的,再使用就会报错。 例如:
- int f1(int a){
- int b,c; //a,b,c仅在函数f1()内有效
- return a+b+c;
- }
- int main(){
- int m,n; //m,n仅在函数main()内有效
- return 0;
- }
1) 在 main 函数中定义的变量也是局部变量,只能在 main 函数中使用;同时,main 函数中也不能使用其它函数中定义的变量。main 函数也是一个函数,与其它函数地位平等。
2) 形参变量、在函数体内定义的变量都是局部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