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修完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项目,通过考试且成绩合格。
2.专业综合课和外语课通过国家统考。
3.经审核表明具有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且完成学位论文,通过系统检测、论文评审和答辩。
4.由两位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出具推荐书,可向 所在学院(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学位申请书、学位论文 等材料,申请硕士学位。
硕士学位论文
(一)硕士学位论文的基本要求
1.学位论文必须是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自己独立完成。 研究生应在查阅、研究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提出研究方案和 开题报告,并由指导教师和导师组共同审核。
2.科学学位的论文应有新的见解,在学术上或国家建设中具 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或担 负专门技术、业务工作的能力。 专业学位的论文应强化其应用导向,鼓励采用调研报告、规 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等多种形式;
专业学位论文选题主要应来源于社会实践或工作实际中的现实问题,有明 确的实践意义和应用价值。其论文重在考察学生是否具有综合运 用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科学硕士学位论文写作时间自确定选题后应不少于 9 个 月,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的写作时间不少于半年。
4. 学位论文写作工作必须按计划进行;论文开题要进行开题报告会,组成开题报告会的导师人数不少于 3 人。
5.交付打印的论文要求语句精炼通顺,层次条理分明,文字 图表清晰工整。
6.科学硕士学位论文不少于 3 万字,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原则上不少于 2 万字。
7.学位论文的正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 字法》的要求,使用中文规范汉字。但英文授课项目的国际学生 按培养方案需提交英文学位论文的除外。
8. 学位论文同时应有中英文摘要。摘要是论文的缩写,应准 确反映论文的全部内容,并且突出论文的新成果、新见解。硕士 论文中文摘要字数为 1000 字左右。
(二)学位申请人应在论文答辩前 3 个月提交论文定稿和论文摘要,并提交硕士学位申请书。指导教师应对申请人的学位论 文及其摘要进行审核和全面评定,并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提出 是否推荐其参加论文答辩的意见。各院(中心)负责对申请书逐 一进行认真审查,签署是否同意参加论文答辩的意见。 指导教师同意推荐,学院(中心)同意参加论文答辩的,必须依照规定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和专家评审 (包括不少于 30%的硕士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方能为其组织论文答辩,并将学位申请人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第十二条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和程序
(一)学院(中心)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接受答辩申请后,对依程序无需参加双盲评审的论文,学院(中心)应聘请 3 位与论 文有关学科的专家作为论文评阅人,其中应有 1 名校外单位的专家,校外评阅人应以学校名义发聘书。指导教师不能作为论文评阅人。论文评阅人在接受论文后 2 周内写出详细的学术评语,供论文答辩委员会参考。
(二)论文评阅结果的处理原则
1.3 份专家评阅书评审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的,可以参加此 次论文答辩。
2.有 1 份专家评审结果为不合格,另 2 份合格评审结果的平 均分达 75 分及以上的,学位办为该论文开展第二次双盲评审(以 下简称“复评”)。复评合格的,参加当年的论文答辩;复评仍不 合格的,须对论文进行修改,推迟半年再申请答辩。
3.有 2 份专家评阅书的评审结果为不合格的,须对论文进行 重大修改,推迟 1 年再申请答辩。
4.如果 3 份专家评阅书的评审结果均为不合格,则应重新开 题写作论文,推迟至少一年再申请答辩。
5.未通过双盲评审的论文,经修改后须重新参加查重、双盲 评审,均通过后方能进入论文答辩程序。
6.参加双盲评审的学位论文,其评审结果严格按照《中南财 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办法》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