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学】7 预防·治则·治法

【第七章    预防·治则·治法】

    【1-预防】

    预防,是指预先采取一定的措施,防止疾病的发生和发展。“预防为主”,是我国卫生工作四大方针之一。中医学在其长期发展过程中,对预防疾病的重要性有充分的认识,早在《内径》中就提出了“治未病”的预防思想,《素问·四气调神大论》说:“圣人不治已病治未病,不治已乱治未乱”,这种强调“防患于未然”,防重于治的保健观点,对指导医疗实践,保护人民健康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所谓治未病。包括未病先防和既病防变两个方面。

    【一、未病先防】

    未病先防,就是在发生疾病之前,采取各种预防保健措施,以防止疾病的发生。疾病的发生,关系到正邪两个方面的因素。邪气侵害是发病的重要条件,正气不足是疾病发生的内在原因和依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因此,要预防疾病的发生,就必须从这两方面着手。

    1、培育正气,提高抗病能力

    《素问·刺法论》说:“正气存内,邪不可干。”只有在正气不足,抗邪无力的情况下,邪气方能乘虚入侵而发病。因此,培育正气,提高机体抗病能力,是预防疾病发生的关键所在。正气的强弱,又主要由体质所决定。体质壮实者正气就充沛,体质虚弱者正气多不足。所以,增强体质,就是培育正气,就能提高机体抗病能力,预防疾病发生。增强体质,要从调摄精神、锻炼身体、饮食起居和避免过度劳逸,适当药物预防等方面做起。

    (1)加强锻炼    经常锻炼身体,是增强体质,提高正气抗邪能力,减少和防止疾病发生的重要措施。汉代著名医家华佗,依据“流水不腐,户枢不蠹()”的道理,创立“五禽戏”健身运动,通过模仿五种动物的动作姿态(虎的上肢攫(jué)扑,鹿的伸展头颈,熊的卧倒匍伏,猿的脚尖纵跳,鸟的展翅飞翔)来锻炼身体,促进血液流通,关节疏利,气机调畅,从而达到强壮身体,预防疾病的目的。此外,后世不断演变、发展的太极拳、八段锦、易筋经以及气功等多种健身方法,对增强体质,预防疾病,促进健康长寿都具有积极的意义,而且对多种慢性疾病还有一定的调治作用。

    (2)合理营养    饮食营养物质是人类赖以生存和维持健康的基本条件。注意饮食调节,保持合理营养,对于增强体质,扶养正气,促进健康,预防疾病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素问·脏气法时论》指出:“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chù)为益,五菜为充。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益精气。”就是说食物应该多样化,不能有所偏嗜。必须谷、肉、果、菜等杂合以食,适当调配,才能满足身体对各种营养物质的不同需求,从而起到补益精气,增进体质,维持健康的作用。此外,饮食还应有一定的节制,不可过饥或过饱,致脾胃受损,健运失职而营养吸收不良。同时,还要注意饮食卫生等。

    (3)调摄精神    精神情志活动,是脏腑气血功能活动的体现,与人体的正气有密切的关系。突然强烈的精神刺激,可导致人体气机紊乱,气血阴阳失调而发生疾病,或使人体正气虚弱,易招致外邪而发病。在疾病过程中,精神情志的异常变化,也往往引起病情的改变或加重。因此,注意精神的调养,避免社会心理因素的干扰,减少不良的精神刺激和过度的情志变动,对于减少或防止疾病的发生,具有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素问·上古天真论》指出:“恬淡虚无,真气从之,精神内守,病安从来。”就是说思想上安定清静,不贪欲妄想,心情舒畅,精神愉快,则人体的气机调畅,气血和平,正气充沛,抗病能力强,这样疾病一般就无从发生。

    (4)药物预防与人工免疫    《素问·刺法论》说:“小金丹……服十粒,无疫干也。”说明我国最早就开展了用药物预防疾病的工作。十六世纪以前发明的接种人痘以预防天花,开创了“人工免疫”法预防疾病的先河。此外,还有用仓术、雄黄等烟熏以消毒防病的方法。近年来,运用中草药预防疾病又得到了很大发展。

    2、顺时避害,防止病邪侵袭

    病邪是导致疾病发生的重要条件,有时则起决定的作用。因此,防止病邪的侵害,是预防疾病发生的另一重要环节。人们生活在自然界中,时常会受到外界致病因素的侵害,是预防疾病发生的另一重要环节。人们生活在自然界中,时常会受到外界致病因素的侵袭,必须时时注意防范,顺时避害,才不致得病。正如《素问·上古天真论》所说:“虚邪贼风,避之有时”。当疫病发生之时,更要“避其毒气”,以避免或减少疫病的流行。如讲究卫生,防止环境、水源和食物的污染;加强劳动保护,留心防范意外伤害等措施,都是预防疾病发生的有效方法。

    【二、既病防变】

    防病于未然,是最理想的愿望和目的,但若疾病已经发生,则应争取早期诊断、早期治疗,以防止疾病的发展与传变。《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说:“故邪风之至,疾如风雨,故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肤,其次治筋脉,其次治六腑,其次治五脏。治五脏者,半死半生也。”即使说外邪侵袭人体,如果不能及时诊治,病邪就有可能由表传里,步步深入,以致侵犯内脏,从而使病情愈来愈复杂、深重,其治疗也就愈加困难。因此,在预防疾病的过程中,一定要掌握疾病发生发展的规律及其传变的途径,从而进行有效的治疗,才能控制其传变。故《难经·七十七难》说:“见肝之病,则知肝当传之于脾,故先实其脾气,无令得受肝之邪。”所以,根据此传变规律和防止原则,中医临床常于治肝的同时,配用健脾和胃的方药,这就是既病防变思想的具体体现。又如清代著名医家叶天士,根据温热病伤及胃阴之后,病势进一步发展,往往耗及肾阴的病变规律,因而主张在甘寒养胃的方药中加入某些咸寒滋肾之品,以补其肾阴,并提出了“务必先安未受邪之地”的防止原则,这就是既病防变在临床上具体运用之范例。

    【2-治则】

    治则,就是治疗疾病的法则。它是在整体观念和辨证论治的基本精神指导下制订的,对临床治疗中立法、处方、用药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治则与治法是不同的,治则是用以指导治疗方法的总原则,而治法是治则的具体化。例如,疾病的发生、发展,都是由正邪双方力量的消长而决定的,正胜邪却则疾病向愈,邪胜正衰则病势加重。因此,扶正祛邪就是治疗疾病必须遵循的一个重要法则。在这一原则的指导下,根据具体病情,所采取的滋阴、补阳、益气、养血等治法,就是扶正的具体方法;而发汗、清热、攻下等治法,则是祛邪的具体措施。

    【一、治病求本】

    治病求本,就是治疗疾病首先要抓住疾病的本质,针对疾病的本质进行治疗。这是辨证论治中的一个基本原则。任何病症在其发生发展过程中,会有许多症状出现,这些症状只是疾病的现象。治疗疾病,就必须收集、了解疾病的各种症状,通过综合、分析与推理,透过疾病的现象,找出病变的本质进行治疗,才能取得满意的治疗效果。例如头痛,可由于外感、血虚、痰湿、淤血、肝阳上亢等多种原因所引起,治疗时针对它的原因,分别用解表、养血、燥湿化痰、活血化淤、平肝潜阳等方法进行治疗,就是治病求本。

    【二、标本缓急】

    标和本,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用以说明各种病证矛盾双方的主次关系。如从正邪关系来说,正气是本,邪气是标;从疾病的发生来说,病因是本,症状是标;从病变的部位来说,内脏是本,体表是标;从发病的先后来说,先病是本,后病是标。疾病的发展和变化,特别是复杂的疾病,往往存在着很多矛盾。其中有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着的两方面中,又有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而且在疾病的发展过程中,有时非主要矛盾也可以上升为主要矛盾;或旧的矛盾未解决,又出现了新的矛盾。总之,疾病是复杂多变的,常有主次轻重的不同,所以治疗就应有先后缓急的区别。

    1、急则治其标    急则治标,是指标病甚急,可危及患者生命或影响本病的治疗时所采用的一种救急法则。例如肝病患者,出现腹水胀满,呼吸喘促,二便不利的危急证候时,治疗应先解决标证的腹水,使腹水消退,再治肝的本病。再如,肺结核、胃溃疡的病人,在病变过程中,出现咳血、呕血的症状时,也应先止血以治标,待血止后,再分别治其本病。常见的临床急证有:高热、惊厥、抽搐、神昏、出血,二便不通、剧痛等。

    2、缓则治其本    是指在一般情况下,治病必须治病的根本。这个法则,对于指导慢性病的治疗更有意义。如肺结核病人,若是由于阴虚肺燥,常见午后发热、咳嗽等症。治疗时,不应把重点放在退热止咳以治标,而应着重于滋阴润肺以治本。解决了阴虚肺燥,提高了机体抗病能力,发热、咳嗽等症也就自然消失。急则治标、缓则治本的法则,在临床上常用于许多慢性内脏疾患又感受外邪的情况,如慢性气管炎患者,每逢冬季常因感受风寒而诱发咳喘,此时先宜肺解表、发散风寒以治标;外邪解后,还应针对内脏的病情治其病本,以使逐渐恢复正常,这样才能提高机体的抗病能力。

    3、标本同治    是在病证标本并重的情况下所采用的标病与本病同时治疗的方法。例如,气虚的人患感冒病,可以解表与益气两法合用。又如,温热病过程中,由于肠胃实热不解而致阴液大伤,则可以泻下、滋液两法合用。这样标本同治,不仅不会影响疗效,而且能提高疗效,缩短病程。如上面所举的气虚感冒,若单益气,则邪恋而表证不解,病程延长;只解表,则汗出又伤正气。温病热实阴伤者,独用泻下法,则进一步耗竭阴液;仅用滋阴法,则邪热又不能从下而解。由此可见,在标本俱急的情况下,应用标本同治、缓急兼顾的疗法,不但是可行的,而且是必要的。当然,标本同治也不是治标与治本不分主次地平均对待,而应根据临床具体情况,有所侧重。

    【三、正治反治】

    正治,是逆疾病的征象而治,故又称“逆治”。反治,是顺从疾病的征象而治,故又称“从治”。《素问·至真要大论》说:“逆者正治,从者反治”就是这个意思。正治,是指通过分析临床症状,即疾病表现出来的现象,辨明疾病本质的寒热虚实,然后分别采用“寒者热之”“热者寒之”“虚则补之”“实则泻之”等逆其征象而治的一种法则。由于临床上多数疾病的征象与疾病的性质相符,如寒病有寒象,热病有热象,虚病有虚象,实病有实象,所以正治法是临床上常用的一个治疗法则。就要透过现象,治其本质,采用和疾病症状性质相同的药物和治法来治疗。这种顺从疾病征象而治的方法,就是反治法。反治法用于临床有“热因热用”“寒因寒用”“塞因塞用”“通因通用”等几种具体不同的治法。

    “热因热用”,是指用热性药物治疗热的征象。如由于内脏阴寒太盛,格阳于外而反见发热、口渴、面赤的热象,但反见身热欲加衣被,口渴而喜热饮,小便清长,大便稀溏等,则属假热,当用温热药治疗,这就是以热治热的“热因热用”。

    “寒因寒用”,是指用寒性药物治疗寒的征象。如热邪内炽,里热太甚,阳郁于内,格阴于外的热厥证,虽四肢厥冷,但反恶热,不欲近衣被,口渴喜冷饮,尿赤便干等,则属假寒,当用寒凉药物治疗,就是以寒治寒的“寒因寒用”。

    “塞因塞用”,是用补塞的药物治疗闭塞不通病证的方法。如因中气不足,脾虚不运而致的腹胀,用健脾益气的方法治疗;气虚血枯引起的闭经,用补益气血的药物治疗,都是以补开塞的“塞因塞用”。

    “通因通用”,是用通利的药物治疗通泻病证的方法。如因食积所致的腹泻,用消导泻下的药物治疗;因瘀血所致的崩漏,用活血逐瘀药物治疗,都属于以通治通的“通因通用”。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反治法不同于正治法,是顺从疾病征象的一种治法。但它也是针对疾病本质而治的,所以从治病求本,抓主要矛盾这个意义上说,反治法也就是正治法。

    【四、扶正祛邪】

    扶正,就是使用扶助正气的方药,或采用其他疗法,并配合适当的营养与功能锻炼,增强体质,提高机体的抗病能力,以达到祛除邪气、战胜疾病、恢复健康的目的。扶正的原则,适用于以正虚为主要矛盾的病证。临床可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分别运用益气、养血、滋阴、助阳等方法。祛邪,就是使用驱逐邪气的药物,或运用针灸、手术等其他疗法,祛除病邪,以达到邪去正复的目的。祛邪的原则,适用于以邪盛为主要矛盾的病证。临床可根据病人的具体情况,分别运用发汗、攻下、清解、消导、涌吐等方法。

    【五、补虚泻实】

    病有虚实,故治有补泻。补虚泻实,实际上是扶正祛邪这一原则,更加具体化地运用。补虚就是扶助正气,泻实就是祛除邪气。

    属于虚证用补法的如:

    “散者收之”,是指精气耗散不能固敛、约束的病证,如盗汗、自汗、梦遗、滑精等,可用补气固脱、收敛涩止的方法治疗。

    “燥者润之”与“燥者濡之”,是指体内津液不足的病证,如阴虚肺燥的干咳失音、肠燥便秘、皮肤皲(jūn)裂干燥等,当用滋阴润燥生津的方法治疗。

    “急者缓之”,是指拘紧挛急的病证,如疼痛、筋膜拘急等,应用甘酸缓急止痛的治法。

    “脆者坚之”,是指脆弱痿软的病证,如软骨病,可用补益精血、强健筋骨的治法。

    “衰者补之”,是指虚衰不足的病证,如气虚、血虚、阴虚、阳虚等证,应用补气、补血、滋阴、壮阳等补益的方法治疗。

    “下者举之”,是指气虚下陷的病证,如脱肛、子宫下垂、内脏下垂、大便溏泄及妇女崩漏等,治宜补气升提或益气固涩的方法。

    “劳者温之”与“损者温之”是指各种劳损虚弱不足的病证,如虚劳内伤出现的头晕、心悸、气短、四肢困倦等症,应用温补的方法治疗。

    属于实证用泻法的如:

    “抑者散之”与“结者散之”是指情志抑郁,各种邪气及气、血、痰等郁结所致的病证,如肝郁气滞的两肋胀痛及气血瘀滞的痞块等,要用疏散或消散的方法治疗。

    “坚者软之”与“坚者削之”是指腹腔或肌肉内有坚硬块状物的病证,如癥(zhēng)积、痰核、肿块等,应用软坚、消削的方法治疗。

    “强者泻之”,是指人体正气不虚而邪气盛实的病证,如肠胃实热,大便燥结,宜用攻逐泻下的方法治疗。

    “高者抑之”,是指病气上逆的证候,如肝阳上亢的眩晕,胃气上逆的呕恶,肺失肃降的喘息等,可用平抑降逆的方法治疗。

    “客者除之”,是指感受外邪所致的病证,如风寒、风热、风湿等,应用祛除邪气的方法治疗。

    “留者攻之”,是指脏腑积滞不能排出的病证,如宿食、停饮、蓄水及妇女血瘀经闭等,宜用攻逐泻下的方法治疗。

    【六、同病异治、异病同治】

    同病异治,就是同一疾病,由于病因病理以及发展阶段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治法。例如同一个感冒病,由于有风寒证与风热证的不同,治疗就有辛温解表和辛凉解表之分。且同是外感温热病,由于有卫、气、营、血四个不同的病变阶段,治疗时也就有解表、清气、清营和凉血的不同治法。

    异病同治,就是不同的疾病,由于病因病理相同或处于同一性质的病变阶段(证候相同),而采用相同的治疗方法。如久痢、久泄、脱肛、胃下垂、子宫脱垂等病证,凡属气虚下陷的,都可以用益气升提的方法治疗。再如失眠、心悸、妇女月经不调等病证,在它们的病变过程中,若处于心脾两虚的相同性质阶段时,就要用补益心脾的同一治疗方法。

    【七、因时、因地、因人制宜】

    疾病的发生发展,常受到气候、环境和个体素质的影响。因此,在治疗疾病时,要考虑当时的季节、环境、性别、年龄等实际情况,从而制订出适宜的治疗方法。

    1、因时制宜    人和自然息息相关,四时气候的变化,如春温、夏热、秋凉、冬寒,均对人体生理病理有一定的影响,而反常气候则更是诱发疾病的重要条件。根据不同季节气候特点,指导临床治疗用药的原则,称为“因时制宜”。如夏天人体肌腠疏泄,冬天凑理致密,同是风寒外感,夏天就不宜过用辛温,以防开泻太过,损伤津气,变生他病;而冬天则可重用辛温解表药,以使病从汗解。再如,暑夏季节,雨水多,气候潮湿,患病每多挟湿,治疗时也应适当加入化湿、渗湿的药物。

    2、因地制宜    根据不同地区的地理环境特点,指导治疗用药的原则,称为“因地制宜”。不同地区,由于气候条件及生活习惯不同,人的生理活动和病变特点也不尽相同,所以治疗用药也应有所差别。如我国西北地区地高气寒,寒多风寒,故寒凉药物应慎用,而温热药的用量就可以稍重;东南地区地势低,气候温暖潮湿,病多温热或湿热,故温热或助湿的药物应慎用,而清凉或化湿的药物就可适当加重用量。

    3、因人制宜    根据病人的年龄、性别、体质强弱、生活习惯以及精神状态的不同,而治疗用药有所区别,就叫做“因人制宜”。如患同一疾病,由于患者年龄不同,用药量也就不同,成人用药量大,儿童用药量小。老年人生机衰减,气血亏乏,故患病多属虚证,或正虚邪实,治疗时,虚证当补,但邪实须攻时,要慎重,以免损伤正气。小儿虽气血未充,脏腑娇嫩,但生机旺盛,生长发育很快,故称小儿为“稚阳之体”。婴幼儿不会语言,不能自理生活,患病多为饥饱不匀,寒温失调。所以治疗小儿,治宜及时,忌投峻药,尤当慎用补剂,以免病情转化,变生他病,影响发育。妇女在生理、病理上有经、带、胎、产的特点,所以治疗时,应注意调经、止带;对妊娠患者,要慎用攻下,凡峻利、破血、滑窍、走窜及有毒的药物则不宜使用,以防堕胎;产后应考虑气血亏虚,或恶露不尽的情况。体质不同,患同样疾病,治疗用药也要有所不同。

    【3-治法】

    治法不同于治则。治则指导治法,治法从属于一定治则。治法包括治疗大法和具体治法两方面内容。治疗大法也叫基本治法,它概括了许多具体治法的共性,在临床上具有普遍意义,包括汗、吐、下、和、温、清、消、补等“八法”。具体治法是针对具体病症而拟定的治法,属于个性的东西,如汗法中有辛温解表法、辛凉解表法、益气解表法等。因临床具体证型很多,故具体治法也不胜枚举。此处,仅介绍属于共性的治疗大法,即八法。

    【一、汗法】

    汗法也叫解表法,是运用发汗的方药开泄腠理,调和营卫,以祛邪外出,解除表证的一种治疗大法。本法主要适用于一切外感疾病初期,病邪在表,症见恶寒发热,头痛身痛,苔薄,脉浮等。此外,水肿病腰以上肿甚,疮疡初期,麻疹透发不畅等具有上述表证者,均可使用。汗法的临床应用,根据外感表证的寒热性质不同,分为辛温和辛凉两类。辛温发汗适用于外感风寒,辛凉发汗适用于外感风热或湿燥。此外,如果患者正气素虚,那么应根据其偏于阴虚、阳虚、气虚或血虚,在解表剂中适当配伍滋阴、助阳、益气或养血药物,以达扶正祛邪的目的。应用汗法要注意:不可过汗。因发汗太过,大汗淋漓,会耗散津液,损伤正气。对于表邪已解,麻疹已透,疮疡已溃,以及自汗、盗汗、失血、吐泻、热病后期津亏者,均不宜用此法。

    【二、吐法】

    吐法也叫催吐法,是利用药物涌吐的性质引导病邪或有毒物质从口吐出的一种治疗方法。本法主要适用于食积停滞胃脘、顽痰留滞胸膈、痰涎阻塞气道而病邪有上涌之势者,或误食毒物尚在胃中等病症。

    吐法多用于病情急迫,必须迅速吐出病邪的实证。吐法是一种急救的方法,用之得当,收效迅速;用之不当,易伤正气,故必须慎重。对病势危笃者,诸失血者,诸喘促不安者,老、幼、孕妇、产后及气血虚弱者,均不得使用吐法。

    【三、下法】

    下法也叫泻下法,是运用具有通下作用的方法通过泻下大便,攻逐体内结滞和积水,并解除实热蕴结的一种治疗大法。本法主要适用于寒、热、燥、湿等邪内结肠道,以及水结、宿食、淤血、积痰等里实证。

    根据病情有缓急、性质有寒热、病邪有兼杂等区别,下法又可具体分为寒下、温下、润下、逐下、攻瘀等。寒下适用于里实热证;温下适用于寒冷凝滞,胃肠冷积;润下适用于肠道津液不足、阴亏血少的大便秘结;逐水适用于阳水实证;攻瘀适用于瘀热结于下焦,或内有干血,瘀阻凝滞而体质尚实者。下法中,特别是峻下逐水易伤人体正气,应用时必须注意。要根据病情和患者体质,掌握适当剂量,以邪去为度,不可过量或久用。对于邪不在里,或正气不足患者,如妇女月经期、妊娠期,老人阳虚体弱及脾胃虚弱患者,均应慎用或禁用。

    【四、和法】

    和法也叫和解法,是运用具有和解和疏泄的方药达到祛除病邪,或调整脏腑气血不和的一种治疗大法。本法应用范围很广,如外感病中往来寒热的少阳证,内伤病中的肝胃不和,肝脾不和,胆胃不和,肠胃不和等证。

    根据病邪所在及脏腑功能失调的不同,和法在具体应用时,有和解少阳、疏肝和胃、调和肝脾、调和肠胃等。临床上要注意:凡邪在肌表,未入少阳,或邪已入里,阳明热盛者,均不宜使用和法。

    【五、温法】

    温法也叫温里法,又叫祛寒法,是运用性属温热的方药祛除寒邪和补益阳气的一种治疗大法。本法适用于里寒证。治疗寒邪侵及脏腑,阴寒内盛的实寒证,也用于阳气虚弱,寒从内生的虚寒证。对于后者,常与补法配合同用。

    温法在临床应用时,根据寒邪所犯部位及正气强弱的不同,而有温中祛寒、温经散寒、回阳救逆等具体治法。温中散寒适用于寒邪直中中焦,或阳虚中寒证;温经散寒适用于寒邪凝滞经络、血脉不畅的痹证,或十二经脉寒证;回阳救逆适用于亡阳虚脱,阴寒内盛危候。其他如温肺化饮、温化寒痰、温肾利水、温经暖肝、温胃理气等具体治法,都属于温法的范围。

    温法所用的药物,性多燥热,易耗伤阴血,故临床上要注意,对阴虚、血虚证,以及血热妄行的出血证,均应慎用或禁用。

    【六、清法】

    清法也叫清热法,是运用性质寒凉的方药通过泻火、解毒、凉血等作用,以清除热邪的一种治疗大法。本法主要适用于里实热证。凡外感热性病,无论热在气分、营分,或血分,只要表邪已解而里热炽盛者,均可应用。若热结胃肠,常与下法同用。本法也可治疗虚热证,但须与养阴法同用

    清热法的应用,根据热病发展阶段的不同和火热所伤脏腑有异,而有清热泻火、清热解毒、清营凉血,清泻脏腑等具体治法。清热泻火适用于热在气分,属于实热的证候;清热解毒适用于时疫温病,热毒疮溃等;清热凉血适用于热入营血的证候;至于清泻脏腑,又有泻肺清热、清心降火、清肝泻火、清泻胃火等不同,这些都属于清法的范围。

    临床上要注意:清热法所用方药多具寒凉之性,常易损伤脾胃阳气,一般不宜久用。

    【七、消法】

    消法也叫消导法,是运用消食导滞、行气、化痰、利水等方药,使积滞的实邪逐步消导或消散的一种治疗大法。本法主要适用于气、血、食、痰、湿(水)所形成的积聚、癥(zhēng)瘕(jiǎ)、痞块等病证。

    根据消法的作用不同,有消食导滞、消痞化积、行气化瘀等具体治法。消食导滞适用于食滞不化;消痞化积适用于体内痰湿与气血相结,形成痞块癥瘕等病证;行气化瘀适用于气结血瘀证。其他如消痰化饮、消水散肿、软坚散结等,也属于消法的范围。

    临床上要注意:消法乃为祛邪而设,凡正虚邪实患者,还当祛邪兼以扶正。

    【八、补法】

    补法也叫补益法,是运用具有补养作用的方药以治疗虚弱证候的一种治疗大法。本法适用于各种原因造成的脏腑气血、阴阳虚弱的病证。

    补法一般分为补气、补血、补阴、补阳四大类。补气或益气适用于气虚所引起的证候;补血或养血适用于血虚所引起的证候;补阴或滋阴、养阴适用于阴精或津液不足所引起的证候;补阳或助阳适用于阳气不足所引起的证候。

    临床上在具体运用补法时,常根据虚在何脏,直补其脏,如补养心血法、补益心气法、养血柔肝法、滋阴润肺法、补气健脾法、滋阴补肾法、温补肾阳法等具体治法,都是直补其脏之虚。若某些脏腑气、血、阴、阳同虚时,还应几法相兼进行治疗,可用脾肾双补、滋补肝肾、益气养阴(血)等法。

    运用补法时应注意:“真实假虚”证要仔细辨认,免犯“实实”之戒。同时,对邪实正虚而以邪气盛为主患者,也当慎用,否则会造成“误补益疾”“闭门留寇”的不良后果。

    上述八法,不能孤立看待,因为疾病表现是错综复杂、变化多端的,往往不是单用一法,常须数法配合使用,才能照顾全面。正如《医家心语》所说:“一法之中,八法备焉,八法之中,百法备焉。”因此,临证之时,应圆机活变,八法配合运用,才能适应病情的变化,从而提高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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