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日调整方案公布(最新)

今天中午 国务院发布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

  明年施行 假日调整方案今天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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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国庆各放三天 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各放一天 三八节妇女放半天假

  本报讯 (记者曹雪)今天中午,国务院通过中国政府网正式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简称《决定》),《决定》第二条对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修改如下: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此外,办法中还明确规定了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如三八妇女节给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则给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办法中指出,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本办法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带薪年假条例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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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曹雪)今天上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公布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条例中明确指出,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此外,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本办法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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