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代码上看到这样一段很好奇,第一次遇到有人这样写,做了一下调查,GET新点了。
1、OC的异常机制并是一种程序调试、捕捉机制。
2、通常情况下,如果@try块被执行一次,则@try块后只有一个@catch块被执行,绝不可能有多个@catch块被执行,除非使用goto。
3、@try块里声明的变量是代码块内的局部变量,它只是在@try块内有效,@catch块中不能访问该变量。
4、异常捕获能力非常有限,一般捕获的异常,大多是肉眼可看的。
5、语法:@try { //业务代码实现 ...} @catch (异常1 ){ //异常代码处理... } @catch (异常2 ex){ //异常代码处
理... } ... @finally{} (其中@finally{}也可不必添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