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网上的各种文章上摘录重新整理来的。
作用域可分为6种:
- 全局作用域,
- 局部作用域,
- 语句作用域,
- 类作用域,
- 命名空间作用域
- 文件作用域
- 全局变量: 全局作用域。 在一个文件中定义,即可在所有文件中访问。但是没有定义这个全局变量的文件,必须 extern关键字声明 这个变量,告诉编译器“这个变量在其他文件中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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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态局部变量具有局部作用域。它只被初始化一次,自从第一次被初始化直到程序运行结束都一直存在。它和全局变量的区别在于全局变量对所有的函数都是可见的,而静态局部变量只对定义自己的函数体始终可见。
- 局部变量也只有局部作用域。
- 静态全局变量也具有全局作用域。但,如果程序包含多个文件的话,只作用于定义它的文件里。即被static关键字修饰过的变量具有文件作用域 。
【static关键字】两个作用: 【存储在自由存储区】,【只能在该文件中访问 (文件作用域)】
把 局部变量 改为 静态变量 是改变了它的存储方式【栈->堆】,即改变了它的生存期;
把 全局变量 改为 静态变量 是改变了它的作用域【文件作用域,只能在单个文件中访问】,限制了它的使用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