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委外采购业务中,根据与委托加工商的协议,在发生质量问题发其它条款内规定的情况时,可能会发生由加工商赔偿的业务,一般赔偿的常见做法是用赔款冲减加工费,甚至在扣完所有加工费后,仍需要加工商额外支付赔款的业务。MAS系统提供以下解决方案。
[@more@]一、委外完工采购入库
按照正常的委外采购,按采购订单的加工费单价进行接收加工产品,正常核销委托材料。此操作与正常接收的做法一致。材料入库产生的分录: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材料
在途物资
二、委外采购入库事务匹配为应付发票
按照的采购事务,匹配正常的采购发票(实物发票可能是没有的,但仍需要匹配产生应付账款),选择对应的委外采购入库事务,匹配产生一张应付发票,产生会计分录:
借:在途物资
应收进项税
贷:应付账款
三、在材料入库后,经过检验或在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加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协议,进行追索赔偿,在加工费中进行扣减赔款。
根据实际成本法,需要在材料成本中扣减掉加工费部分的成本,在确定要扣减的加工费金额、月底结算之前,将对应的委外采购入库的材料进行调整库存成本(每个材料都要调整),选择调整事务类型(采购入库成本调整),此类型配置对应科目为在途物资-材料。产生的会计分录:
借:在途物资
贷:原材料
或
借:原材料 负数
贷:在途物资 负数
四、在材料成本扣减加工费,需要将扣减的这部分加工费冲减对该供应商的负债。
将材料成本调整总额,冲减供应商的应付账款,手工创建红字发票,供应商指定委托加工商,发票类型选择“借项通知单”,金额录入应冲减应付账款金额(材料成本+税金,负数),明细行录入不含税金额与应退减税额,对方分配科目选择“在途物资-材料”,产生会计分录:
借:在途物资 负数
应收进项税 负数
贷:应付账款 负数
五、如果扣减了加工费,仍需要加工商额外的赔偿,或直接收取加工商赔款,可直接利用杂项收款,收取供应商的款项,走其它业务收入。
示例:
与林根木业签订了单板加工合同,加工费含税单价为300/立方(入库成本单价256.41),17%进项税,发出材料200立方,成本价为2500/立方,假设是一次全部回来180立方,全部核销完200立方材料。
1. 委外采购接收入库,以300/立方单价进行接收
借:原材料 546153.8
贷:在途物资-材料 46153.8
委托材料 500000
2. 匹配该委外采购入库事务,产生应付发票,税率为17%
借:在途物资-材料 46153.8
应收进项税 7846.2
贷:应付账款 54000
3. 在材料使用过程或检验时,发现该批材料严重不合格,根据签订的协议,公司扣掉所有的加工费作为供应商的赔款(加工费=已进入材料成本金额为46153.8+税金7846.2),因此已入库的材料成本应调减总金额46153.8。
调整对应的已入库材料成本,总额应为46153.8。
借:原材料 -46153.8
贷:在途物资-材料 -46153.8
4. 手工创建红字发票,冲减供应商的应付账款,发票税率为17%,发票类型为借项通知单,发票行对方科目选择为“在途物资-材料”
借:在途物资-材料 -46153.8
应收进项税 -7846.2
贷:应付账款 -54000
以上方案,适合于扣减一部分或全扣除加工费的业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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