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开的一个专栏。。。还是没有很好的坚持,再次开始吧。。。”
老生常谈,简述设计模式
设计模式是针对常见软件设计问题的解决方案,是一种被广泛接受和使用的经过实践验证的软件设计经验的总结。它们是在不同应用场景中发现的最佳实践,可以帮助开发人员更高效地设计、开发和维护软件。
设计模式分为三类:创建型模式、结构型模式和行为型模式。
创建型模式主要用于处理对象的创建,包括单例模式、工厂方法模式、抽象工厂模式、建造者模式和原型模式。
结构型模式主要用于处理对象之间的组合关系,包括适配器模式、桥接模式、装饰器模式、外观模式、享元模式和组合模式。
行为型模式主要用于处理对象之间的通信和协作,包括策略模式、模板方法模式、观察者模式、迭代器模式、责任链模式、命令模式、备忘录模式、状态模式和访问者模式。
分类这些种类,原则是指在设计和实现软件系统时需要遵循的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是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具有普适性和可行性。以下是常见的设计模式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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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职责原则 (SRP):一个类应该只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原因,即一个类应该只有一个职责。这个原则可以帮助我们避免类的职责过于复杂,降低类的耦合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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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闭原则 (OCP):软件实体(类、模块、函数等)应该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这个原则可以帮助我们在修改代码时避免对现有代码的影响,使得系统更加灵活和可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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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氏替换原则 (LSP):任何使用基类对象的地方,都可以使用其子类对象。这个原则可以帮助我们在继承和多态时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错误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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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口隔离原则 (ISP):客户端不应该依赖它不需要的接口。这个原则可以帮助我们将接口设计得更加细粒度,避免出现冗余和不必要的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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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赖倒置原则 (DIP):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低层模块,而是应该依赖抽象。这个原则可以帮助我们降低模块之间的耦合度,提高系统的灵活性和可维护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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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米特法则 (LoD):一个软件实体应该尽可能少地与其他实体发生相互作用。这个原则可以帮助我们降低模块之间的耦合度,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和可扩展性。
这些原则可以帮助我们设计出更加灵活、可扩展、可维护的软件系统,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问题和错误,提高软件的质量和可靠性。
建议学习顺序和为什么呢?
设计模式的学习顺序可以因人而异,但一般建议按照创建型模式、结构型模式和行为型模式的顺序进行学习。
首先学习创建型模式是因为对象的创建是任何软件系统的基础,创建型模式提供了一种通用的方法来处理对象的创建过程,例如单例模式可以保证在整个系统中只有一个实例,工厂方法模式可以通过一个工厂来创建对象等等,这些模式可以帮助开发者更好地控制对象的创建过程。
接着学习结构型模式是因为在一个大型的软件系统中,各个模块之间的关系非常复杂,结构型模式提供了一种通用的方法来处理对象之间的组合关系,例如适配器模式可以用来解决两个不兼容接口之间的问题,装饰器模式可以用来动态地为一个对象增加额外的功能等等,这些模式可以帮助开发者更好地组织软件系统的结构。
最后学习行为型模式是因为在软件系统中,对象之间的交互和通信是至关重要的,行为型模式提供了一种通用的方法来处理对象之间的通信和协作,例如策略模式可以用来动态地改变对象的行为,观察者模式可以用来处理对象之间的事件通知等等,这些模式可以帮助开发者更好地处理对象之间的交互和通信。
总之,按照创建型模式、结构型模式和行为型模式的顺序进行学习,可以帮助开发者逐步了解设计模式的基本思想和应用场景,更好地应用设计模式来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