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
假若素数只有有限多个,设最大的一个是P,从2到P的全体素数是:
2,3,5,7,11,……,P。
所有的素数都在这里,此外再没有别的素数了。
现在,我们来考察上面从2到P的全体素数相乘、再加上1这个数,设它是A,即
A=2×3×5×7×11×……×P+1。
A是一个大于1的正整数,它不是素数,就是合数。
如果A是素数,那么,就得到了一个比素数P还要大的素数,这与素数P是最大素数的假设矛盾。
如果A是合数,那么,它一定能够被某个素数整除,设它能被g整除。
因为A被从2到P的任何一个素数除,余数都是1,就是都不能整除,而素数g是能整除A的,所以素数g不在从2到P的全体素数之中。这说明素数g是一个比素数P更大的素数,这又与P是最大的素数的假设矛盾。
上面的证明否定了素数只有有限多个的假定,这就证明了素数是无穷多个。
补充资料
定义
若大于 1 的整数 p 的所有正因子只有 p 和 1,则称其为质数或素数(prime); 否则称其为 合数(composite number)。
合数的性质
- 所有大于2的偶数都是合数。
- 所有大于5的奇数中,个位为5的都是合数。
- 除0以外,所有个位为0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 所有个位为4,6,8的自然数都是合数。
- 最小的(偶)合数为4,最小的奇合数为9。
- 每一个合数都可以以唯一形式被写成质数的乘积,即分解质因数。(算术基本定理)
- 对任一大于5的合数(威尔逊定理):
( p -1 )! ≡ -1 ( mod 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