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统计学意义检验的例子描述了进行检验的详细过程,看起来逻辑很复杂,而且只介绍了如何将某样本均值和某总体均值的差别进行比较。这样不免会让人怀疑:这种检验方法对别的场景还适用吗?因为接触过统计学的人都有点印象:进行统计学意义检验的方法实在是太多了!
带着同样的疑问, 接下来拜读了《医用统计方法》中关于配对样本及两样本均数差别的统计学意义检验,由此归纳了几条“通用法则”,用以说明进行统计学意义检验的条件。由于接触的统计学知识还非常有限,因此在这儿也不敢保证这些法则就是适用于所有统计学意义检验的,权当是一个学习的中间结果吧。
“通用法则”
当需要进行统计学意义检验的样本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可以对其进行统计学意义检验:
1. 有一个已知的待检验的样本,已知其若干指标如样本量、均值、标准差等;
2. 有一个已知的作为参考的总体或样本,已知或未知其若干指标如均值、标准差等;
3. (根据已有的统计学知识)已知待检验样本的某个已知变量(如均值)的某种分布,且该种分布可以根据法则1和2中的指标计算出来。
例1:比较某样本均值和某总体均值(前文)
1. 有一个已知的待检验的样本,已知其若干指标如样本量、均值、标准差等;
已知难产儿样本,及其样本含量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