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工程计价 第16章 工程量清单计价
16.1 工程量清单计价原理
16.1.1 工程量清单的作用
1.工程量清单为投标人的投标竞争提供了平等和共同的基础
- 招标人编制工程量清单
2.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单位计价的依据
- 自主填报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单价和合价
3.工程量清单是工程付款和结算的依据
4.工程量清单是调整工程价款、处理工程索赔的依据
16.1.2 工程量清单计价原理
1.工程量清单计价基本过程
- 工程量清单计价分为两个阶段: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工程量清单应用
-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规范、工程验收规范:确定项目名称、确定项目特征、计算工程量、确定工程内容
- 工程量清单编制程序
- 招标文件
- 确定项目名称
- 确定项目编码
- 确定项目特征
- 确定计量单位
- 计算工程量
- 确定工程内容
- 完成清单编制
- 工程量清单应用过程
- 招标人:编制最高投标报价
- 投标人:编制投标价
- 承发包人:进行 工程计量;工程价款支付;合同价款调整;索赔与现场签证
- 承发包人:进行工程结算
2.工程量清单计价原理
- 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在各相应专业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范规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针对具体工程的施工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各个清单项目的工程量,根据规定的方法计算出综合单价,并汇总各清单合价得出工程总价。
- 工程量清单计价主要有三种形式:1.工料单价 2.综合单价 3.全费用综合单价法
- 工料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
- 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
- 全费用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
- 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工程费*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单项措施费
- 单位工程报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16.1.3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一般规定
- 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为主要表现形式。
- 工程量清单根据工程项目特点进行补充完善或采用实物量清单形式编制,应在招标合同和合同文件中针对计算规则、工作内容予以说明
- 工程量清单列项应遵循项目特征明确、边界清晰、便于计价的原则
- 单价计价和总价计价两种方式。措施项目清单可采用单价或总价方式,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应总价方式计算
- 其合同介个形式采用单价合同、总价合同或成本加酬金合同
- 采用单价合同价格形式的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单价计价措施项目、其他项目的招标工程量清单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招标人负责。已标价总价计价措施项目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 采用总价合同的工程,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由投标人负责
16.1.4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
- 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
- 综合单价分析表应明确各项费用的计算基础、费率和计算方法
- 下列因素产生的费用列入相应的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中
- 满足国家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等要求施工的费用
- 完成符合完工交付要求的工程量清单必要的施工任务及施工测量放线、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工程用水加压、施工雨水的排除、水电安装后的补洞、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完工清场后的垃圾外运、工程成品保护、完工退场等辅助工作产品的必要费用
- 受施工条件、一般气温气候等因素影响发生的料具二次运输、冬雨季施工、高层建筑施工、超高作业、地下室施工、夜间施工、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临时停水停电、日间照明、通风排气的费用
- 一定范围与幅度内的风险费用
16.1.5 计量计价风险
16.1.6 发包人提供材料
- 发包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发包人提供材料的名称、规格、交货方法、交货地方、并在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中对发包人提供材料予以描述
- 明确发包人提供材料的清单单位消耗量
- 提供材料需要承包人保管及提供相应服务的,发生的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
- 提供的材料规格、数量和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或由于发包人原因发生交货日期延误、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变更等情况,发包人应承担增加的成本和工期延误。并支付合理的利润。
- 承包人采购已在招标文件中确定为发包人提供材料的。材料价格应有发承包双方根据招标采购价格或市场调查价格,补充协议确定。
16.1.7 承包人提供材料
- 除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外,合同工程所需的材料由承包人提供。由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
- 采购材料的供货人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提交发包人确认,并负责提供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
-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越定制定标准的,发包人应要求承包人及时采取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检测材料。合格的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利润发包人承担。
16.1.8 建筑信息模型应用
- 建筑工程计价活动可应用于建筑信息模型技术
- 建筑工程计价活动,应执行计价标准或规范和各专业工程量计算标准
- 建筑信息模型数据格式应执行国家统一数据标准
16.2 工程量清单编制
16.2.1 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 2013 国家工程量计算标准
- 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量计量计价规定
- 拟定的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 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费、技术资料
- 施工现场情况、地勘水文资料、工程特点及合理的施工方案
- 其他相关资料
16.2.2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编制
1.项目编码设置
- 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清单名称的阿拉伯数字标识。五级设置。
- 01:国家计算规范代码
- 01:专业工程规范
- 01:分部工程
- 01:分项工程
- xxx:清单项目名称顺序码
2.项目名称确定
- 计算规范的项目名称结合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确定。
3.项目特征的描述
- 确定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重要依据。
- 区分清单项目的依据
- 确定综合单价的前提
- 履行合同义务的基础
- 清单项目特征主要涉及:1.项目的自身特征;2.项目的工艺特征;3.项目施工方法可能产生的影响的特征
4.计量单位选择
- 计量单位两个或两个以上时,应选择最适宜、方便计算的单位。
- 重量 吨或千克 吨:保留三位 第四位四舍五入 千克:保留二位
- 体积 立方米 保留二位
- 面积 平方米 保留二位
- 长度 米
- 自然计量单位 个、套、块、组、台
- 没有具体 宗、项
- 项、个 迎取整数
5.工程量计算
- 对清单项目工程量计算的规定。
- 所有清单项目的工程量以实体工程量为准,并以完成后的净值来计算
6.补充项目
- 附录中未包括的项目、编制人应作补充,并报省级或行业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16.2.3 措施项目清单的编制
- 拟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及技术、生活、安全、文明施工等非工程实体方面的要求进行编制
- 能准确计量的措施项目应采用单价计价措施项目清单
- 不能准确计量的措施项目应采用总价计价措施项目清单
-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要求单独列项
措施项目清单编制考虑多种因素。水文、气象、环境、安全、施工企业的实际情况
- 参考拟建工程的合理施工组织设计,以确定环境保护、安全文明施工、临时设施、材料的二次搬运
- 参考合理施工技术方案,确定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脚手架、施工排水、施工降水、垂直运输机械、组装平台等项目
- 参阅相关的施工规范与工程验收规范,施工方案没有表述,但必须发生的技术措施
- 设计文件中不足以写进施工方案,但要通过一定的技术措施才能实现的
- 招标文件提出的需要通过技术措施才能实现的
16.2.4 其他项目清单的编制
1.暂列金额
- 根据工程特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列项并估算。不可预见、尚未确定的所需材料、服务采购、可能发生的变更。索赔等费用
2.暂估价
- 不同专业估算,列出明细表及其包含内容等。
- 施工过程中必然发生,暂不能确定材料单价和专业工程金额。
- 材料暂估价和专业工程暂估价
3.计日工
- 应列出项目名称、计量单位、暂估数量
- 发包人提出的零星项目
4.总承包服务费
- 承包人对发包人提供配套服务、配合、协调、施工现场管理,已有临时设备使用,竣工资料汇总整理等所需的费用。
16.2.5 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的编制
- 社会保险费 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医疗保险费
- 住房公积金
- 税金指增值税
16.2.6 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
1.工程概况
- 建设规模、工程特征、计划工期、施工现场实际情况、自然地理条件、环境保护要求
2.招标(或合同)范围
- 单位工程的招标范围
3.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计文件、招标文件、施工现场情况、工程特点及合理施工方案
4.工程质量、材料、施工等特殊要求
工程质量:招标人要求拟建工程的质量应达到合格或优良标准
对材料的要求:招标人根据工程的重要性、使用功能及装饰装修标准提出的
施工要求:建设项目中对单项工程的施工顺序等的要求
5.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6.2.7 招标工程量清单汇总
-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规费和税金项目清单,审查复核,与工程量清单封面及说明汇总装订,相关负责人签字和盖章
16.3 最高投标限价编制
- 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批准的概算时,招标人应将报原概算审批部门审核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招标人应拒绝其投标
- 最高投标限价应有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编制和复核
- 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布,不应上浮或下调。
16.3.1 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依据
- 计价规费-2013
- 招标文件
- 国家、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材料
-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 工程特点及拟定的合理施工方案
- 工程计价信息
- 其他的相关资料
16.3.2 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内容
1.分部分项工程费
- 采用综合单价的方式编制。
2.措施项目费
- 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应按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方式综合单价计算
- 其余的措施项目可以项位单位计价。
- 安全文明施工费按规定标准计价
3.其他项目费
- 暂列金额
- 暂估价
- 计日工
- 总承包服务费
4.规费和税金
不作为竞争性费用
16.3.3 最高投标限价的编制程序
- 熟悉相关资料
- 了解现场情况
- 熟悉清单、掌握造价信息,进行分部分项清单计价
- 论证拟定合理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措施项目计价
- 进行其他内容计价
- 汇总签字提交成果
16.3.4 异议和修正
- 投标人经复核认为投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未按要求进行编制或存在不合理,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 招标人规定时间内对异议作出答复。仍然不合理,可向行政监督部分反映
- 行政监督部分复查,偏差较大,招标人应做出说明
- 复查结论需要重新公布最高投标限价的,应根据相关要求和程序重新公布
16.4 投标报价编制
16.4.1 投标报价的编制原则
- 投标人依据标准和规范的规定自主确定投标报价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个别成本。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 编码、名称、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一致
- 以招标文件中设定的承发包双方责任划分,作为设定投标保价费用项目和费用计算的基础。
- 施工方案、技术措施作为投标报价计算的基本条件
- 报价计算方法要科学严谨、简明适用
16.4.2 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
- 计价规范 2013
- 招标文件
- 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材料
- 与建筑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等技术资料
- 工程特点、现场情况及投标人自身满足工程要求的施工方案
- 投标人企业定额、工程造价数据、自行调查的价格信息
- 其他的相关资料
16.4.3 投标报价的编制方法
- 投标报价之前,需要对清单工程量进行复核。工程量的多少是选择施工方法、安排人力和机械、准备材料必须考虑的因素。自然也影响分项工程的单价。
1.分部分项工程和措施项目计价表的编制
-
确定综合单价时的注意事项
- 以项目特征描述为依据 投标人应以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且特征描述为准。
-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价的处理。
- 考虑合理的风险 投标人要求投标人承担的风险费用。
-
综合单价确定的步骤和方法
- 确定计算基础
- 分析每一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
- 计算工程内容的工程数量与清单单位的含量
- 分部分项工程人工、材料、施工机具使用费的计算
- 计算综合单价 企业管理费=(人工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费率 利润=(人工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利润率
-
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的编制
- 评标时判断综合单价合理性的主要依据
2.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的编制
- 措施项目的内容应依据招标人提供的措施项目清单和投标人投标时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确定
- 措施项目费由投标人自主确定,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按规定计价,不作为竞争性费用。
3.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的编制
- 暂列金额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 暂估价不得变动和修改。
- 计日工自主确定综合单价并计算计日工金额
- 总承包服务费自主确定,并说明相应的计算方法
4. 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的编制
- 按国家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5.投标报价的汇总
- 招标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投标人均应填写且只允许写一个报价。未填写的视为费用已包含在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
16.5 合同价款约定
16.5.1 一般规定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30天内,签订合同。不违背招标、投标实质性内容。
- 不实行招标的工程施工合同价款,应在发承包双方认可的工程价格基础上,在合同中约定
- 不得另行订立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合同或补充合同
- 规模较大,技术复杂,工期长,实际施工与预计施工可能由较大差异,不可控因素多,可采用单价合同。规模小、难度较低、工期短,波动小的可采用总价合同,紧急抢险、救灾以及施工技术先进或特别复杂的工程,可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
16.5.2 合同价款约定
- 人工费的金额和比例、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 预付工程款的比例或金额、支付时间和抵扣方式
- 过程结算的节点和计量、计价、支付的依据、程序、比例、时限
- 进度款计量、计价、支付的依据、程序、方法、比例、时限
- 工程质量保证的方式和数额、扣留方式及时限
- 工程保险的类型、范围、投保责任、保险费用支付
- 价格风险分担的内容、范围以及超出时的调整办法
- 工程量清单缺陷、工程变更、计日工、物价变化、工程索赔、暂列金额等合同价格调整的因素、方法、程序、支付及时限
- 违约责任以及发生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办法、时间、授权解决争议的工程师及权限
- 竣工结算计量、计价、支付的依据、程序、办法、时限
- 与履行合同、工程价款相关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