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类与对象
1.对象:能提供内容(方法和属性)的东西叫对象
2.类:具有共同行为和特征的很多事务称为类,用属性来描述特征,用方法来描述行为
方法名称后面的小括号中表示可以传递参数,括号中写参数列表。参数以类型名称方式出现,多个参数以逗号隔开
3.类于对象的关系:类是抽象的,用来描述同一类事务,对象是具体的,有实际的行为和特征
关系:在Java中一切对象都是有类型的,即:对象需要使用类来创建
4.创建对象: 类型 对象名称 = new 类型( );eg.Student stu = new Student( );
声明并实例化
使用类创建对象时,如果没有做特殊限制,则可以一直创建(对象的数量可以有
无限)
5.使用对象
注意:点(".")表示关联,关联对象本身的属性和方法。
注意:关联的属性没有括号,关联的方法一定有括号
注意:对象执行方法时,执行的是本身的方法。
6.对象的引用
Gou xiaojinmao3=new Gou();
Gou xiaohei=xiaojinmao3;
xiaohei:引用对象
xiaojinmao3:被引用对象
注意:任意一个对象的属性发生改变时,两个对象的属性值同时改变
7…方法:有参/无参
无参:public void wan( ){ }
有参:public void chi( Fan fan){ }
总结:方法名称后面的小括号为参数列表,如果里面没有任何内容,则表示当前方法为无 参方法,反之,为有参方法
注意:参数列表的形式: 类型 对象名称,类型 对象名称,类型 对象名称,…
方法的组成: 修饰符 有无返回值 方法名称 ( 参数列表 ) { 方法体 }
8.成员变量 / 局部变量
成员变量:属性,全局变量:写在类中,方法外的变量(对象),称之为成员变量
局部变量:写在方法内的变量,称之为局部变量
区别:作用范围不同,生命周期不同,初始值不同
生命周期:局部变量在自身所在区域代码执行结束后即结束。成员变量在当前对象被创
建时生成,被销毁时结束,即与对象的生命周期相同
初始值:Java会给成员变量赋初始值,局部变量不会赋初始值(在java中,成员变量
是可以不用给初始值的,默认就有一个初始值。而局部变量,必须显
示给予一个初始值,否则编译无法通过。)
eg.
注意:当局部变量的名称和成员变量的名称相同时,局部变量具有更高的优先级
9.30分钟左右不使用创建的对象会被自动回收
10.返回值,return关键字后面跟着的是返回值
void所在的位置表示当前方法有无返回值
void:关键字表示无返回值的
类型:表示当前方法有返回值,类型为当前规定类型
注意:返回值类型必须和定义的返回值类型一致
注意:方法的返回值可以选择不接收
注意:返回值只能有一个返回值
11.调用返回值的方法时,先执行方法语句,再将其返回值赋给相应的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