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原则:
1 . 短路优先原则
A->B->C->x(.jar)
A->D->x(.jar)
那么对A来说,会优先解析短的版本,即下面的版本 A->D->x(.jar)
还是用山鸡 南哥 B哥的例子。
假如B哥使用了2.4版本的某个jar
南哥使用了2.0版本的某个jar
山鸡-> 南哥-> B哥-> 2.4jar
山鸡-> 南哥-> 2.0jar
那么最后编译完成,山鸡的maven依赖包里面一定是2.0版本的jar。
2 . 先声明优先原则
如果路径长度,则谁先声明,先解析谁
再次利用上面的例子:
这次做一点修改,把南哥对B哥的依赖删除了
山鸡 ->南哥 ->2.0jar
山鸡 ->B哥-> 2.4jar
然后在山鸡的pom文件里面分别加上 南哥的依赖坐标以及B哥的依赖坐标
其中B哥的依赖在前,南哥的依赖靠后。
这样编译后,山鸡的依赖位置显示的是 2.4版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