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
1、级别: 一级到二十七级 27个级别
2、职务: 国家级正职到乡科级副职 10级领导职务
3、职级: 一级巡视员到二级科员 12个职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第三章 职务、职级与级别
第十六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根据本法,对于具有职位特殊性,需要单独管理的,可以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各职位类别的适用范围由国家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和职责设置公务员领导职务、职级序列。
第十八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根据宪法、有关法律和机构规格设置。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第十九条 公务员职级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分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级序列,根据本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地方法规
将县区级机关内设机构名称统一为“股”或办公室,规范设置县区“股所级(股级)”这一没有级别的管理层级
职位分类的国家,职位的工作任务和责任不变,级别也不变;(如美国)
品位分类的国家,同一职位可由级别不同的人来担任。级别主要反映公务员本身的学历、资历等条件,级别随人走; (古代文官)
中国的分类,是这两种的混合;
级别的原因:
领导职务太少,如果待遇、福利和职务挂钩,满足不了广大公务员需求,不利于队伍建设;在职务晋升制度的基础上,实行级别晋升制度,并与工资、福利等待遇挂钩,就可以充分照顾到大多数公务员的利益,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由于级别与职务一样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和其他待遇的依据之一,这对于调动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克服“官本位”的思想具有重要意义。
领导岗位叫领导职务,厅局级以下非领导职务叫职级;
中国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职级
公务员级别 (共2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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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职务、行政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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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政府职务、公务员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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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军队级别、武警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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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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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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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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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军委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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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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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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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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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军委副主席、军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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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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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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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辖市、自治区正职 国务院部委部长或主任 |
大军区 [4] 、军兵种正副职、正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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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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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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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辖市、自治区副职 国务院部委副职 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正局长 |
副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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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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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局级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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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职务:国务院部委各司正职 省市自治区厅、局正职 地级市正职 非领导职务(职级):一级巡视员 |
正师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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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5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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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局级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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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职务:国务院部委各司副职 省市自治区厅、局副职 地级市副职 非领导职务(职级):二级巡视员 |
副师级、正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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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8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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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处级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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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职务:国务院部委各司下属处正职 省市自治区厅局下属处正职 地级市局、区、县正职 非领导职务(职级):二级调研员、一级调研员 |
正团级、副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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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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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处级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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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职务:国务院部委各司下属处副职 省市自治区厅局下属处副职 地级市局、区、县副职 非领导职务(职级):四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 |
副团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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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2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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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科级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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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职务:乡长 地级市局下属处处长 县级市下属局局长 非领导职务(职级):二级主任科员、一级主任科员 |
正营级(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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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4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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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科级副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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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职务:副乡长 地级市局下属处副处长 县级市下属局副局长 非领导职务(职级):四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 |
副营级(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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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6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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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职务:县级(县级市、区)政府下属局内设机构科(股)的科长、副科长(股长、副股长)、县属局派出到乡镇街道的所长、副所长(股所级、股级)、乡镇街道所属工作部门的正副职 [5] 非领导职务(职级):一级科员(本科、大专毕业生 [6] ) |
连级(硕士、本科)、排级(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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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7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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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领导职务(职级):二级科员(高中和中专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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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级(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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