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军标认证(GJ B9001C-2017)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军用标准,也叫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依据《武器装备质量管理认证条例》相关规定,武器装备以及用于武器装备的计算机软件、专用元器件、配套产品、原材料都应进行质量管理,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对其承担的武器装备论证、研制、生产、试验和维修任务实行有效的质量管理,确保武器装备质量符合要求。
一、国军标认证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
1、《中国人民解放军装备条例》
2、《武器装备质量管理条例》
3、《武器装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程序》
4、《装备承制单位资格审查规范(试行)》
5、GJB9001C-2017 《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二、国军标认证申请认证具备的条件
1、产品和服务属于武器装备总体,关键、重要分系统和核心配套产品(即列入国防科工局、总装备部发布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目录内的专业产品;许可目录之外的专用装备和一般配套产品、军选民用产品不需要强制性武器装备质量体系认证)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有固定科研生产场所、检验检测手段和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4、建立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5、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三个月以上,完成内审和管理评审
6、运行期间有订货及交付发生,且现场审核时应有军品生产
三、国军标认证申请材料
1、认证申请书
2、军代表推荐意见书(涉及多个军方用户需要分别提供)
3、产品所在阶段情况调查表(涉及多个军方用户需要分别提供)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6、产品实现流程图
7、主要设备一览表
8、质量手册、程序文件
9、其它有关材料。
注:所有文件需在盖章处加盖相应公章,无公章情况不予受理。
四、国军标认证咨询时间
咨询时间视委托单位条件而定,一般在2个月左右。
五、国军标认证咨询服务主要内容
1、进行国军标质量体系认证总体策划
2、提供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质量法律法规和标准
4、负责质量管理专业培训和国军标贯标培训
5、指导编制和宣贯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三级文件
6、负责指导质量体系运行
7、负责指导现场审查文件资料的编制和整理
8、负责指导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9、指导编制《申请书》等申报资料
10、检查指导现场情况
11、负责指导内审、管理评审、第三方审核不符合项整改
12、双方约定的其他咨询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