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想要获得专利权利的是需要依规依法到专利部门进行申请的,如果因为种种原因导致专利权利丧失的,是能够请求专利权利恢复的,但是恢复专利权利是必须遵循相关原则的,那么,请求专利权利恢复的原则有哪些?
一、请求专利权利恢复的原则有哪些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事由而耽误了期限,导致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的时候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的时候起2年内,可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原因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导致权利丧失的,能够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通知的时候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原因,请求恢复其权利。
3、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事由为理由,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恢复其权利。
4、办理权利恢复手续,要递交"恢复权利请求书"并附具有关证明。还需要缴纳恢复费。
二、专利申请流程
1、专利申请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递交书面形式申请。
2、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初步审查,对满足申请要求的,即行公布。公布期限为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
3、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申请的时候起3年内,对实质审查通过的,发布专利权证明。
三、专利权利恢复可以办费用减缓吗
依据《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有关规定,专利申请人或是专利权人能够请求减缴以下专利收费:
1、申请费用(不包含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的费用)。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3、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6年内的年费)。
4、复审费。
四、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满足下列条件其一的
1、上年度月均收入少于3500元(年4.2万元)的个人。
2、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少于30万元的企业。
3、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非营利性科研机构。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请求专利权利恢复的时候是必须遵循有关的原则的,是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去进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