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Python中类的使用1》中提到,类的变量和方法分为类变量(类方法)和实例变量(实例方法)。那么这两种变量(方法)之间是什么样的关系呢?以《Python中类的使用1》中提到MyClass类为例,其代码如下所示:
class MyClass:
i = 1
def myfunc():
print('Hello')
def __init__(self, num):
self.j = num
其中,i和myfunc是MyClass的类变量和类方法,j是MyClass的成员变量。
1 通过实例名访问类变量
类变量是各实例共有的,实例变量是各实例特有的。
定义了MyClass之后,继续定义该类的两个实例c1和c2,代码如下所示:
c1 = MyClass(10)
c2 = MyClass(100)
在《Python中类的使用1》中提到,类变量可以通过“类名.变量名”的方式使用。除了该方式外,类变量还可以通过“实例名.变量名”的方式使用,代码如下所示:
print(c1.i)
print(c2.i)
因为所有实例公用类变量,因此以上代码的输出都是1。
当通过类名修改类变量之后,代码如下所示
MyClass.i = 2
print(c1.i)
print(c2.i)
因为类变量是各实例共有的,此时的输出都是2。
2 通过实例名修改类变量
在“1 通过实例名访问类变量”中提到可以通过“实例名.变量名”的方式使用类变量,还可以使用相同的方式修改类变量。代码如下所示:
c1.i = 2
print(c1.i)
此时输出的结果是2。
需要注意的是,通过“实例名.变量名”的方式”修改类变量时,相当于为该实例重新创建了一个新的“实例变量”,而不会影响真正的类变量,代码如下所示:
c1.i = 2
print(MyClass.i)
print(c2.i)
此时的两个输出都是“1”。
3 不能通过类名使用和修改实例变量
可以通过实例名使用和修改类变量,但是反之则不行,也就是说不能通过“类名.变量名”的方式使用和修改实例变量。
print(MyClass.j)
以上代码会报错,报错信息为“AttributeError: type object 'MyClass' has no attribute 'j'”,提示MyClass类没有变量名为“j”的类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