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4,该也算清晨吧!
某坏蛋把我从周公那边抢了回来。话后还要我睡,明知道我会兴奋地无法继续入睡的喔。
拉开窗帘,哇,一切都在安静的发生着,独特的颜色,心灵刹那间腾跃。
想回拨分享此刻的喜悦,却被妈咪叫去外婆家,无奈的挣扎着。
打开窗子,使整个屋子里充满了雪的味道。
冰冰凉。静静的,呼吸。
白色的世界,好美好美。漫天飘舞的雪花。
想在所有没有脚印的地方都留上我的足迹,却又不忍心破坏这般的美丽。
踏雪的时候呢!要轻轻的,从上到下,慢慢的踩下去,不然很容易踏疼她的。
好想,你左脚,我右脚,踏在距离不远处。
当凛冽的寒风将碎碎的雪粒毫不留情的拍打在我的脸上时,一瞬间,红透了,麻木了,说不出话的感觉。
戴了顶线帽帽,却还要戴上羽绒服的帽帽,戴着可爱的卡通版手套,手却还是冰凉到没了知觉。
太小,小到数不清雪花有几个棱角组成了。汽车缓缓的在街道上前行着,似乎总是要有终点的。
当打在身上的雪片化为水滴,才发现自己已经在无意识中走到家门口。看着镜子中的自己,狼狈不堪到极点,啊哦,想必鲁宾逊的冬季形象也不过如此吧!
换睡衣吧!疯够了,该歇下的。
不过总觉得雪中仍有什么牵着我的心,大概与早晨的电话有关吧,赫赫。
雪大抵有2厘米厚,踩上去软绵绵的感觉,忍不住留下了自己的足迹。
上帝已经喜欢上我了,不是么?不然怎会如此眷顾我,在我离开北国之前满足我许下已久的愿望呢。
恨不得把自己武装到谁也认不出,火星人?!也好,也罢!
坐在床上,临着暖气,倍感暖暖。
记得,那车在某街道某点按照360°连转N圈的壮观。
记得,我被一群小子群K的惨象。
记得某年某月某日,小丫头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