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次项目中,我有一点对自己很不满意,那就是没能主动承担起由其他同事开发的代码。
在项目的前期,由于大家对技术点都不太熟悉,所以大部分的基础功能由某一位同事编写,到了项目的中后期,因为大家的技术能力都上来了,所以开始以业务为模块划分任务。这项交接工作大体上还算顺利,但有些分给我的代码块逻辑层次比较差,不好读也不好维护。于是我便放弃了对这段代码的维护,事实上,和我预料的一样,这段代码特别容易出问题。于是每次出BUG时,我便找到当初编写这段代码的同事,让他代为调试和维护。
最初,我并没觉得这么做有什么不妥,代码不由我编写,自然不该由我维护。但昨天,当我又一次找当初写代码的同事维护时,项目经理告诉我,我应当反省一下自己。这段代码一百行不到,也没涉及什么很难的技术点,只是访问数据库和控件协议的实现而已。我接手这段代码已经快一个月了,却迟迟未能熟悉,一出问题就要找别人帮忙,在工作态度上有所欠缺。
这段话倘若放在我刚接手代码时讲,也许我会不乐意听,因为那位同事写的代码实在难读又难维护,从常理出发,错都在他而不在我。但在这一个月的过程中,陆陆续续又有其他同事加入到这个项目中,他们也需要接手由别人开发的代码,他们也会遇到和我类似的问题,我却没有见谁像我这样地时时找人询问,时时地寻求帮助。大家基本都在一周内就熟悉了自己负责的模块。对比他人来看,我的确没做到位。
既然承担下了功能模块的职责,就该全盘地承担下来,该将涉及到的技术点全盘熟悉。任何推诿和指责他人,都只是在证明着自己的无能。这便是我从这桩不愉快中得到的教训。
在项目的前期,由于大家对技术点都不太熟悉,所以大部分的基础功能由某一位同事编写,到了项目的中后期,因为大家的技术能力都上来了,所以开始以业务为模块划分任务。这项交接工作大体上还算顺利,但有些分给我的代码块逻辑层次比较差,不好读也不好维护。于是我便放弃了对这段代码的维护,事实上,和我预料的一样,这段代码特别容易出问题。于是每次出BUG时,我便找到当初编写这段代码的同事,让他代为调试和维护。
最初,我并没觉得这么做有什么不妥,代码不由我编写,自然不该由我维护。但昨天,当我又一次找当初写代码的同事维护时,项目经理告诉我,我应当反省一下自己。这段代码一百行不到,也没涉及什么很难的技术点,只是访问数据库和控件协议的实现而已。我接手这段代码已经快一个月了,却迟迟未能熟悉,一出问题就要找别人帮忙,在工作态度上有所欠缺。
这段话倘若放在我刚接手代码时讲,也许我会不乐意听,因为那位同事写的代码实在难读又难维护,从常理出发,错都在他而不在我。但在这一个月的过程中,陆陆续续又有其他同事加入到这个项目中,他们也需要接手由别人开发的代码,他们也会遇到和我类似的问题,我却没有见谁像我这样地时时找人询问,时时地寻求帮助。大家基本都在一周内就熟悉了自己负责的模块。对比他人来看,我的确没做到位。
既然承担下了功能模块的职责,就该全盘地承担下来,该将涉及到的技术点全盘熟悉。任何推诿和指责他人,都只是在证明着自己的无能。这便是我从这桩不愉快中得到的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