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周:类与对象
本周的内容都是一些基础的概念,概念比较琐碎,现在将课中内容整理出来,希望可以把本周内容串联起来,以便能够有一个系统性的认识。
1.1 用类制造对象
A、类与对象的关系,对象是实体,需要被创建出来,可以帮我们做事情;类是规范,根据类的定义来创建对象;类定义了对象,而每个对象都是类的实体。类似猫和这只猫的关系。
B、对象是由属性和服务组成,对象中的数据包括对象的属性和状态,对对象数据的操作就是方法(函数);把数据和对数据的操作放在一起,可以通过方法访问数据为我们做事情,就是封装。
1.2 定义类
A、对象是根据类来创建的一个个的对象,这个对象中包含了类的成员变量和类的操作,但是每个对象的类成员变量的值可能会不一样
1.3 成员函数和成员变量
A、本节讲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对象是如何调用属于自己的那个成员变量的。在对对象进行数据的操作的时候,实际上java创建了一个成员函数与当前对象的临时连接,将成员函数里边的成员变量和当前对象的变量连接起来。连接是通过this来实现的,this是成员函数特有的固有的本地变量,它表达了调用了这个函数的那个对象。
B、在成员函数内部可以直接调用其他的成员函数,调用的时候保持当前的this不变。
C、成员变量与本地变量。本地变量是定义在函数内部的变量,他的生存期和作用域都是在这个函数的内部;成员变量的生存期是这个对象的生存期,作用域是类的成员函数即在成员函数内部可以调用成员变量。
1.4 对象的初始化
A、对象在被创建的时候,会给到每个成员变量默认的“0”值,定义初始化和构造函数来保障对象的初始化。
B、构造函数,和类名称相同的一个函数,不能有返回类型,在new对象的时候会首先调用构造函数,用以创建对象。
C、函数重载,重载是有多个相同名字的构造函数,每个函数有不同的参数表,在创建对象的时候根据给出的参数来调用不同的构造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