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企业所得税制度下企业的纳税筹划01计
计1-01:利用亏损结转进行税务筹划
一、路径(方法)
合理地控制企业支出和收益
二、实操
前情纪要1:
1,企业刚刚组建或企业没有需要弥补的亏损
2,但是近几年亏损又不可避免
锦囊妙计:先安排企业亏损,再安排企业盈利
前情纪要2:
1,轻松税筹公司某年度发生了亏损
锦囊妙计:尽量使邻近的纳税年度获得较多的收入或者减少支出
三、税法法条扫盲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18条规定: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四、智识点:弥补亏损期限
是指纳税人某一纳税年度发生亏损,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弥补,一年弥补不足的,可以逐年连续弥补,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5年内不论是盈利还是亏损,都作为实际弥补年限计算。
五、特别提醒
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六、案例
案例1:
六六公司2016—2020年各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单位:万元
1,2016年的亏损,随后四年逐年弥补,一共弥补了800万;
2,因2022年只能弥补2017到2022年间的亏损(此间没有亏损),因此累计还有200万的亏损无法结转弥补;
3,因此六六公司如果在2021年按照以上方法做好纳税筹划,压缩成本和支出,尽量增加企业的收入,增加应纳税所得额200万,同时把压缩的成本和支出推迟到2022年度进行支出,那么2022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则变成2800万;
4,通过以上筹划,节税:200*25%=50万。
案例2:
六六公司2014—2020年各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单位:万元
1,2016年应纳税:400*25%=100万;
2,2017-2019都是亏损,不需要纳税;
3,2020弥补2017年的亏损100,不需要纳税;
4,2021弥补2017年的亏损200,不需要纳税,但2017年的亏损还有100万没有弥补,此后也没机会弥补;
5,2022年弥补2018年的亏损300,不需要纳税;
6,此时2019年还有200的亏损可以在2023年进行弥补;
7,因此如果在2021年进行筹划,适当减少开支或通过特定促销手段增加收入,则可以节税约:100*25%=25万,通过促销手段看起来似乎产品净利润降低了但也能增加客户粘性或者减少既定的营销成本。
七、法律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7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次修正,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正)第18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07年 12月6日颁布,国务院令〔2007〕第512号, 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
4,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 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5,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 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规定取得科技型中小企业登记编号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