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模型的组成要素
数据模型通常由数据结构、数据操作、和数据的完整性约束条件三部分组成。
1.数据结构
数据结构描述数据库的组成对象以及对象之间的联系。
它描述的内容有两类:
一类是与对象的类型、内容、性质有关的,如网状模型中的数据项、记录,关系模型中的域、属性、关系等;一类是与数据之间联系有关的对象,如网状模型中的系型。
总之,数据结构是所描述的对象类型的集合,是对系统静态特性的描述。
2.数据操作
数据操作是指对数据库中各种对象(型)的实例(值)允许执行的操作的集合,包括操作及有关的操作规则。
数据库的主要有查询和更新(包括插入、删除、修改)两大类操作。数据模型必须定义这些操作的确切含义、操作符号、操作规则(如优先级)以及实现操作的语言。
操作系统是对系统动态特性的描述。
3.数据的完整性约束
数据的完整性约束条件是一组完整性规则。完整性规则是给定的数据模型中数据及其联系所具有的制约和依存规则,用以限定符合数据模型的数据库**状态以及状态的变化,以保证数据的正确、有效和相容。
数据模型应该反映和规定其必须遵守的基本的和通用的完整性约束条件。
数据模型还应该提供定义完整性约束条件的机制,以反映具体应用所涉及的数据必须遵守的特定的语义约束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