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选择的交费方法不是趸交(一次交清全部保费),而是分期交付,则您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期如数交纳保费,以保证保单持续有效。如果万一碰到交费困难,可以考虑采取以下办法:
利用宽限期
宽限期一般为60天,可以作为缓冲时间,用来筹措资金交纳保费。
自动垫交保费
如果该险种具有自动垫交保费条款,当保单的现金价值大于应交保费及利息时,可以由保险公司从现金价值中自动垫交保费。
保单贷款
如果该险种具有保单贷款条款,您可以在保单的现金价值的范围内,向保险公司办理借款,以此交纳保费。
办理缴清保险
不改变原保险的期间与条件,以保单积存的现金价值作为保险费,一次性购买所能保障的金额。这样,您不用再交保费,但享有的保险种类不变,期间不变,只是保险金额相应减少。
办理展期保险
不改变原来的死亡保险金额,以保单积存的现金价值交纳保险费,使保单持续有效到相应时间。
停效与复效
如果以上办法均不成功,则保单效力可能暂中止(称“停效”或“失效”)。此时,如果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不负责任。但在两年之内,您仍然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保单复效。如果被保险人身体状况不佳,保险公司有可能拒绝复效,因此最好不要让保单停效。保单复效不但可以维持原保单的现金价值,而且是按被保险人原来的年龄继续交费,比重新投保要划算。因此,建议您在重新具备交费能力后,及时办理复效,以便重新获得保险保障。
退保
这是下策。退保虽然是保户的自由,但它会带来很多不利后果。主要是:(1)失去了保障;(2)保费有所损失;(3)若今后重新投保,要再次支付签单费用;(4)若今后重新投保,要按新的年龄和健康状况收取更多的保费;等等。因此,建议您三思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