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内容产业中存在多种盈利模式,据诺达咨询最新发布的《创意产业系列-数字内容商业模式评估与创新设计报告》中的研究成果,以下七种为主要的盈利模式:
内容、版权盈利模式
内容、版权盈利模式是指在数字内容产业中,主要依靠所生产的数字内容产品对外版权收费和内容产品使用收费的盈利模式。主要表现为数字内容(视频、音频、电子文字、图片)的版权使用以及以数字化内容组合而成产品的对外销售服务模式,例如电子书、影视节目等。这种模式是数字内容产业最根本也是最原始的盈利模式。
内容、版权+业务运营盈利模式
内容、版权+业务运营盈利模式与内容、版权盈利模式的不同之处是产业主体单位是否参与后续数字内容业务的运营。具有数字内容资源的产业主体可以参与到后续产业环节的运营,以提高收益。目前许多内容生产制作产业主体包含了产业链的多个环节,或者与后续产业链环节主体单位合作,这是目前具有数字内容资源大型企业普遍存在的形式。
功能性收费盈利模式
功能性收费盈利模式是指在数字内容产业中,以内容功能性收费为主的盈利模式。主要表现为一定数字内容(视频、音频、电子文字、图片)一定时间段内使用的单次收费模式
功能性收费+内容收费盈利模式
功能性收费+内容收费盈利模式指在数字内容产业中,以内容功能性收费为主、内容收费为辅的盈利模式。主要表现为一定数字内容(视频、音频、电子文字、图片)一定时间段内使用的单次收费模式,额外数字内容需求可以按照次数、流量等方式进行计费盈利。
功能性收费+延伸品收费盈利模式
功能性收费+延伸品收费盈利模式指在数字内容产业中,以内容功能性收费和相关内容延伸品收费盈利的模式。主要表现为一些数字内容产品服务的功能性收费,其延伸产品按不同形式收费,功能性收费和延伸品收费比重不同产业不同。
内容+广告收费盈利模式
内容+广告收费盈利模式主要指相关产业主体向广告主收取广告制作和播出费用的盈利模式。一般来说,广告收费与内容收费是并行的,也有特殊情况下的内容免费、仅靠广告收费实现盈利的模式。
完全免费模式
完全免费主要指政府部门或部分社会非盈利团体,为社会提供信息而采用的模式,以及企业商家为推广产品服务而采取的营销手段。
这七种模式对数字内容产业的发展具有不同的意义,也各自存在一些问题,这方面的内容在诺达咨询最新发布的《创意产业系列-数字内容商业模式评估与创新设计报告》中进行了详细的探讨。
互联互通社区
互联互通社区专注于IT互联网交流与学习,旨在打造最具价值的IT互联网智库中心,关注公众号:互联互通社区,每日获取最新报告并附带专题内容辅助学习。
方案咨询、数字化转型、中台建设、前沿技术培训与交流,合作请+微信:hulianhutongsheq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