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生类的构造函数与析构函数:
派生类不能继承基类的构造函数和析构函数,必须自己定义。由于派生类与基类的特殊关系,在设计派生类的构造函数时,不仅要考虑派生类新增数据成员的初始化,
也要考虑基类数据成员的初始化。
派生类的数据成员由所有基类的数据成员和派生类新增的数据成员共同组成,因此,构造派生类的对象时,必须对这些数据成员进行初始化。
派生类构造函数初始化的执行顺序:先调用基类构造函数初始化基类数据成员,如果有子对象,随后进行子对象的初始化,最后初始化派生类新增成员。当派生类有多个基类时,处于同一层次的各个基类的构造函数的调用顺序取决于基类的声明顺序(自左向右)。
在执行派生类的析构函数时,基类的析构函数也将会被自动调用,析构派生类对象的步骤顺序是:先调用派生类的析构函数析构派生类对象新增部分,
如果该派生类含有子对象,接下来析构子对象部分,最后调用基类的析构函数析构基类部分。
代码示例:
#include<iostream>
using namespace std;
class A
{
public:
A()
{
cout<<"调用类A的构造函数"<<endl;
}
~A()
{
cout<<"调用类A的析构函数"<<endl;
}
};
class B:public A
{
public:
B()
{
cout<<"调用类B的构造函数"<<endl;
}
~B()
{
cout<<"调用类B的析构函数"<<endl;
}
};
int main()
{
B b;
system("pause");
return 0;
}
输出为:
调用类A的构造函数
调用类B的构造函数
调用类B的析构函数
调用类A的析构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