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闭原则产生背景
开闭原则(Open Closed Principle,OCP)由勃兰特·梅耶(Bertrand Meyer)提出,他在 1988 年的著作《面向对象软件构造》(Object Oriented Software Construction)中提出:软件实体应当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Software entities should be open for extension,but closed for modification),这就是开闭原则的经典定义。
开闭原则的定义
开闭原则(Open Closed Principle,OCP)是面向对象设计中“可复用设计”的基石,是面向对象设计中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其它很多的设计原则都是实现开闭原则的一种手段。
开闭原则中“开”,是指对于组件功能的扩展是开放的,是允许对其进行功能扩展的
开闭原则中“闭”,是指对于原有代码的修改是封闭的,即不应该修改原有的代码
开闭原则的作用
开闭原则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的终极目标,它使软件实体拥有一定的适应性和灵活性的同时具备稳定性和延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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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复用性好
遵守开闭原则(开)的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