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构造函数、析构函数概要
- 构造函数
调用顺序:
(1)全局对象的构造函数,
(2)main函数对象变量 ,包括static等依次执行
(3)main函数中的局部函数的局部对象成员变量
注意: static变量的构造函数只执行一次;
复合情况:按照声明顺序构造成员对象,由内向外
http://blog.csdn.net/xw13106209/article/details/6899370#t1 - 析构函数
执行顺序:
(1)退出函数时候,autostatic对象的析构函数,static变量仅执行一次;
(2)main函数,按照构造的逆序,析构automatic对象
(3)调用函数里面static对象析构函数
(4)调用main函数里面的static对象析构函数
(5)最后调用全局对象的析构函数
注意:复合情况:由外向内析构
- 构造函数
拷贝构造函数
三种情况下会执行拷贝函数。
(1) 使用某个对象对另外一个新对象进行初始化
(2)形参含有对象,在实参传值时候
(3)函数返回对象时候两种情形下的析构函数:
(1)一般情况下,使用默认拷贝构造函数,仅仅是对新的对象成员进行赋值;
A::A(const &r){
color = r.color; //所有成员都是直接赋值,而不执行其他的操作
num = r.num;
}
(2)手动编写拷贝构造函数:
为神马要手动写拷贝构造函数:
情形一,
class B{
stati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