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本文一文总结软件架构设计常用概念、原则与思想,包括面向对象六大原则,DID原则,ACID、CAP、BASE理论,中间层思想,缓存思想等。
面向对象设计六大原则
一 单一职责原则(SRP):
定义是就一个类而言,应该仅有一个引起他变化的原因。也就是说一个类应该只负责一件事情;
二 开闭原则(OCP):
定义是软件中的对象(类,模块,函数等)应该对于扩展是开放的,但是对于修改是关闭的;当需求发生改变的时候,我们需要对代码进行修改,这个时候我们应该尽量去扩展原来的代码,而不是去修改原来的代码,因为这样可能会引起更多的问题;
三 里氏替换原则(LSP):
所有引用基类的地方必须能够透明地使用其子类的对象;子类可以去扩展父类的功能,但是不能改变父类原有的功能,它包含以下几层意思:
1.子类可以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但是不能覆盖父类的非抽象方法;
2.子类可以增加自己独有的方法;
3.当子类的方法重载父类的方法时候,方法的形参要比父类的方法的输入参数更加宽松;
4.当子类的方法实现父类的抽象方法时,方法的返回值要比父类更严格;
四 依赖倒置原则(DIP):
高层模块不应该依赖底层模块,两个都应该依赖抽象;抽象不应该依赖细节,细节应该依赖抽象;定义有点绕,说白了,就是要针对接口编程,而不是对实现编程;(抽象指的是接口或者抽象类,两者皆不能实例化;而细节就是实现类,也就是实现了接口或者继承了抽象类的类,它是可以被实例化的;高层模块指的是调用端,底层模块是具体的实现类,在java中,依赖倒置原则是指模块间的依赖是通过抽象来发生的,实现类之间不发生直接的依赖关系,其依赖关系是通过接口来实现的,这就是通俗的面向接口编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