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公安监管场所综合管控平台系统
综合管控平台系统将不同功能的建筑智能化系统,通过统一的信息平台实现集成,以形成具有信息汇集、资源共享及优化管理等综合功能的系统。
1.设计目标
系统按照“以业务流程为主线,以硬件基础为支撑,以软件平台为核心,以系统集成为手段”思想进行设计。系统以硬件平台为基础,通过软件平台的中间件实现对子系统的系统集成,并严格按照公安监管场所业务需要开发应用软件,最终将系统建设成一个“以计算机网络为基础,以有线、无线通信为纽带,以事件传递、处理为核心,以资源共享和计算机辅助决策为载体的”综合性系统工程。
2.系统概述
2.1.设计目标
XX市公安监管场所是以指挥调度为重点,依据系统建设标准,采用先进的智能化技术手段构建一个全流程、全资源的综合指挥调度平台。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项目进行一个有机的整体规划与设计,分步骤分阶段完成实施与部署。总体上遵循“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建设原则,并在确定的总体目标和任务的基础上,结合实际情况,分解出各级组织在不同阶段的实施目标与任务,确保各部门在开展建设应用时不偏离总目标和大方向。
在整体设计上应达到以下设计目标:
数字化:信息采集、控制、显示和存储均采用数字化方式进行,经过数字化处理的信息经过IP网络传输到监控中心。
网络化:采用分布式系统设计,实现端到端的网络化,利用光纤主干网和快速以太网解决网络带宽、网络时延、网络稳定性和网络安全性等问题,实现省局与公安监管场所两级之间数字信息传输的网络化。
集成化:中心管理平台除实现视频监控、报警、门禁的整合集成外,还应能通过中间件开发支持不同联网协议实现监舍对讲、电子巡更等第三方应用系统的集成。
智能化:视频监控系统应具有移动侦测、视频录像触发、录像检索和视频分析功能等,将视频监控的事后防范功能提升为事前预警功能,能及时处理,便于事后查证。
2.2.系统概要说明
2.2.1.系统总体架构
2.2.1.1.软件架构说明一:安防数据采集与感知层
安防数据采集与感知层,包括以下三种情况的数据采集,即1.从系统硬件直接采集有关数据,如通过视频监控系统直接获取公安监管场所内场所的现场视频流数据;2.通过管理自成一体的硬件的软件系统所提供的数据接口采集,如通过AB门系统,获取AB门开关情况和关联的摄像文件;3.从外部系统接口获得所需要的数据,如从犯人信息系统获得犯人的基本信息等等。其中,从系统硬件直接采集有关数据,系统的硬件通常可包涵交换机、视频采集设备,部分门禁设备,部分周界设备、路由器、多媒体调度服务器、网络存储、用户终端等设备。对于第2点和第3点两种方式,通常需要借助“数据交换平台”等专业工具,实现跨操作系统、数据库系统和开发环境的数据交换,清洗和融合等功能。安防数据采集与感知层,为XX公安监管场所综合管控平台系统提供了一个开放、友好的数据采集和软硬件融合运行环境,结合监警综合业务管理-分析调度与决策层的服务总线,可以使系统具有很好的灵活性。
2.2.1.2.软件架构说明二:数据传输层
在公安监管场所环境下,系统业务数据的传输主要由专网提供通道,在应急等特殊情况下,通讯方面可以有安全的通讯设备如固定电话、无线电话、数字对讲、视频会议、应急调度指挥车;集群通信网、超短波通信网、短波通信网、IP电话/卫星电话、等综合接入能力加入、实现音频、视频、图文、控制等信息的推送。
2.2.1.3.软件架构说明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