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霆: 要准确理解“创新”的概念及其本质:
“创新”的概念国内学术界公认来源于熊比特的创新理论,其国际社会认同的特指英文是“Innovation”,有别于“创造”(英文为Creation)和“发明”(英文为Invention)。当前国际社会对于“创新(这里还是理解为Innovation)”的定义比较权威的有两个:一是2000年联合国经合组织(OECD)“在学习型经济中的城市与区域发展”报告中提出的:“创新的涵义比发明创造更为深刻,它必须考虑在经济上的运用,实现其潜在的经济价值。只有当发明创造引入到经济领域,它才成为创新”;二是2004年美国国家竞争力委员会向政府提交的《创新美国》计划中提出的:“创新是把感悟和技术转化为能够创造新的市值、驱动经济增长和提高生活标准的新的产品、新的过程与方法和新的服务”。这就确认了“创新”在社会经济发展中极其重要的地位和作用。鉴此,当前我们的创新战略应当重点突出推进Innovation。作为Innovation的创新,实际上是个过程,是实现创造发明潜在的经济和社会价值的过程。
蓝色的部分是我认为我的研究可以做到的,所以看来还是可以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