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许可证是由我国烟草专卖局颁发的,允许公司、企业、单位和个人经营销售烟草的许可证件。在我国,任何单位和个人,没有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就不能进行烟草经营和销售。
许可范围
(一)电子烟生产企业许可范围为烟弹生产(内销/出口);烟弹代加工(内销/出口);烟弹品牌持有(内销/出口);电子烟烟具生产(内销/出口);电子烟烟具代加工(内销/出口);电子烟烟具品牌持有(内销/出口);加热卷烟烟具生产(内销非零售*/出口);加热卷烟烟具代加工(内销非零售*/出口);加热卷烟烟具品牌持有(内销非零售*/出口);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生产(内销/出口);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代加工(内销/出口);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品牌持有(内销/出口)。
“内销非零售*”仅指中国境内生产类企业之间的产品销售行为,相关产品不得在零售市场销售。
(二)雾化物生产企业许可范围为雾化物生产(内销/出口)。
(三)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许可范围为电子烟用烟碱生产(内销/出口)。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一)有与生产烟草专卖品相适应的资金;
(二)有生产烟草专卖品所需要的技术、设备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