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47: 确保非局部静态对象在使用前被初始化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所以用不着我来告诉你们:使用未被初始化的对象无异于蛮干。事实上,关于这个问题的整个想法会让你觉得可笑;构造函数可以确保对象在创建时被初始化,难道不是这样吗?
唔,是,也不是。在某个特定的被编译单元(即,源文件)中,可能一切都不成问题;但如果在某个被编译单元中,一个对象的初始化要依赖于另一个被编译单元中的另一个对象的值,并且这第二个对象本身也需要初始化,事情就会变得更复杂。
例如,假设你已经写了这样一个程序库,它提供一个文件系统的抽象,其中可能包括一个功能,使得互联网上的文件看起来就象在本地一样。既然程序库使得整个世界看起来象一个单独的文件系统,你就可以在程序库的名字空间(见条款28)中创建一个专门的对象,theFileSystem,这样,用户任何时候需要和程序库所提供的文件系统交互,都可以使用它:
class FileSystem { ... }; // 在个类在你
// 的程序库中
FileSystem theFileSystem; // 程序库用户
// 和这个对象交互
因为theFileSystem表示的是很复杂的东西,所以它的构造重要而且必需;在theFileSystem还没构造之前就使用它会造成不可确定的行为。(然而,参考条款M17,象theFileSystem这样的对象,其初始化可以被有效、安全地延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