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论文的时候看到这样一个公式:
注意这个式子里面的位置。
我的第一反应是,这不对吧?思前想后,我决定推一推试试看。
考虑一种简单的情况,如果事件与事件和事件是独立的。那么很显然可以看出,这个式子就变成了贝叶斯公式的基本形式:
既然这种特殊情况是对的,那么有必要严肃的看一看当果事件与事件和事件不独立的时候,最上面的式子是否是对的。
等式左边直接用条件概率公式展开:
等式右边呢:
将约去,就可以得到左边等于右边。
自此,这个简单的问题就被证明了。所以呀,对于像我这样数学功底不好的人,不要凭第一直觉判断问题,还是简单动手推一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