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计模式的目的
为了让程序(软件)具有更好的
1)代码重用性:相同功能的代码,不用多次编写
2)可读性:编程规范性,便于其他程序员阅读
3)可扩展性(可维护性):当需要增加新的功能时,比较方便
4)可靠性:当增加新增功能后,对原来的代码没有影响
5)使程序呈现高内聚、低耦合
二。设计模式分类:
总体来说设计模式分为三大类:
(1)创建型模式(3):工厂方法模式、抽象工厂模式、单例模式、建造者模式、原型模式。
(2)结构型模式(7):适配器模式、装饰器模式、代理模式、外观模式、桥接模式、组合模式、享元模式。
(3)行为型模式(11):策略模式、模板方法模式、观察者模式、迭代子模式、责任链模式、命令模式、备忘录模式、状态模式、访问者模式、中介者模式、解释器模式。
其实还有:并发型模式和线程池模式。
三。设计模式的原则
1、单一职责原则
降低类的复杂度,一个类只负责一个方法;
提高类的可读性,可维护性;
降低变更引起的风险;
通常情况下,我们应该遵循单一职责原则,只有逻辑足够简单,才可以在代码级违反单一职责原则;
只有类中方法数量足够少,可以在方法级别保持单一职责原则。
2、开闭原则(Open Close Principle)
对扩展开放,对修改关闭。
在程序需要进行拓展的时候,不能去修改原有的代码,实现一个热插拔的效果。
为了使程序的扩展性好,易于维护和升级,需要使用接口和抽象类。
3、里氏代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里氏代换原则(Liskov Substitution Principle LSP)面向对象设计的基本原则之一。
LSP是继承复用的基石,只有当衍生类可以替换掉基类,软件单位的功能不受到影响时,基类才能真正被复用,而衍生类也能够在基类的基础上增加新的行为。
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开-闭”原则的补充。实现“开-闭”原则的关键步骤就是抽象化。而基类与子类的继承关系就是抽象化的具体实现,所以里氏代换原则是对实现抽象化的具体步骤的规范。
4、依赖倒转原则(Dependence Inversion Principle)
这个是开闭原则的基础,
面向接口编程,依赖于抽象而不依赖于具体。
5、接口隔离原则(Interface Segregation Principle)
使用多个隔离的接口,比使用单个接口要好。降低依赖,降低耦合。
6、迪米特法则(最少知道原则)(Demeter Principle)
一个实体应当尽量少的与其他实体之间发生相互作用,使得系统功能模块相对独立。
7、合成复用原则(Composite Reuse Principle)
尽量使用合成 or 聚合的方式,而不是使用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