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W对象的命名空间主要有四大类:
l SAP发布的对象都以0开始,产生的数据字典对象都以/BI0/开始,如信息立方体0SALES它的事实表为/BI0/FSALES
l 客户自开发对象,以A-Z的子母开始,对应的数据字典以/BIC/开始例如信息立方体SALES以及事实表/BIC/FSALES
l 合作伙伴或客户确定的命名空间,以/XYZ/开始
l 一些自动产生对象的SAP命名空间
例如,在一些特殊的应用中,BW data source和info source需要以1,2,3,4,5,6,7,8开始,在SAP APO中需要以9A开始。
所以当你创建自己的对象时,技术名字要以子母开始。允许的最大名字长度不同的对象类型有不同的长度,一般是9或11。你可以把BUSINESS CONTET中的对象转化为自己的对象,再按照自己的要求进行修改。如果你修改SAP命名空间的info objec,在今后升级的过程当中,你的修改不会被覆盖,将来依然有效。
你也可以增强SAP BUSINESS CONTENT,可以使用CUSTOMER NAMESPACE和PRATNER NAMESPACE来实现他。一旦你准备好了CUSTOMER SAPCE AND PARTNER SPACE(比如:/XYZ/),你就可以创建以/XYZ/开始的对象了。以/开始是为了避免与SAP NAMESPACE和CUSTOMER NAMESPACE产生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