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指导意见(湘政办发〔2017〕58号)第(十四)条“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管理。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财政性资金项目,要按《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对其预算、结算、决算进行全过程评审及监督。”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领域相关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17〕66号)第(六)条:“规范概算预算管理。对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监管部门要对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把关,招标控制价不得超过经批准的概算及预算,超出概算招标的,必须依法履行概算、预算调整手续,才能实施招标。”
根据潭财建【2020】7号文件第二条:“实施招投标的政府投资项目最高限价由财政部门组织实施财政评审。”
综上所述,只有政府投资项目的最高限价依法需要财评中心或第三方审核,非政府投资项目的最高限价,招标人可依据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或初步设计明确的工程概算确定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不高于投资估算或设计概算即可,无需第三方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