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是一种已有类创建新类的机制。Java不支持多重继承(子类只有一个父类(超类))。
格式:class 子类名 extends 父类名{...}
继承性:1.在同一包中:除private方法和成员、构造方法
2.不同包中,只继承父类的protected和public
成员变量的隐藏和方法重写:
子类声明的变量名和所继承父类的变量名相同,则子类就会隐藏掉继承的成员变量
方法重写:(Override,也称作方法覆盖)(不属于新增的方法)
子类通过重写可以隐藏已继承的实例方法(只要继承,就有权重写)
规则:方法名、参数类型、参数个数和父类完全相同。子类的类型大于等于父类类型的访问权限。
一旦重写,则隐藏继承的方法。重写方法无法操作被子类隐藏的成员变量和方法,如需,则使用关键字super.
final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