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类的封装
封装将类的某些信息隐藏在类内部,不允许外部程序直接访问,只能通过该类提供的方法来实现对隐藏信息的操作和访问。例如:一台计算机内部极其复杂,有主板、CPU、硬盘和内存, 而一般用户不需要了解它的内部细节,不需要知道主板的型号、CPU 主频、硬盘和内存的大小,于是计算机制造商将用机箱把计算机封装起来,对外提供了一些接口,如鼠标、键盘和显示器等,这样当用户使用计算机就非常方便。
封装的特点:
只能通过规定的方法访问数据。
隐藏类的实例细节,方便修改和实现。
实现封装的具体步骤如下:
修改属性的可见性来限制对属性的访问,一般设为 private。
为每个属性创建一对赋值(setter)方法和取值(getter)方法,一般设为 public,用于属性的读写。
在赋值和取值方法中,加入属性控制语句(对属性值的合法性进行判断)。
如上述代码所示,使用 private 关键字修饰属性,这就意味着除了 Employee 类本身外,其他任何类都不可以访问这些属性。但是,可以通过这些属性的 setXxx() 方法来对其进行赋值,通过 getXxx() 方法来访问这些属性。
在 age 属性的 setAge() 方法中,首先对用户传递过来的参数 age 进行判断,如果 age 的值不在 18 到 40 之间,则将 Employee 类的 age 属性值设置为 20,否则为传递过来的参数值。
通过封装,实现了对属性的数据访问限制,满足了年龄的条件。在属性的赋值方法中可以对属性进行限制操作,从而给类中的属性赋予合理的值, 并通过取值方法获取类中属性的值(也可以直接调用类中的属性名称来获取属性值)。
7.2类的继承
7.2.1extends关键字
继承是面向对象的三大特征之一。继承和现实生活中的“继承”的相似之处是保留一些父辈的特性,从而减少代码冗余,提高程序运行效率。
Java 中的继承就是在已经存在类的基础上进行扩展,从而产生新的类。已经存在的类称为父类、基类或超类,而新产生的类称为子类或派生类。在子类中,不仅包含父类的属性和方法,还可以增加新的属性和方法。
Java 的继承通过 extends 关键字来实现,extends 的英文意思是扩展,而不是继承。extends 很好的体现了子类和父类的关系,即子类是对父类的扩展,子类是一种特殊的父类。从这个角度看,使用继承来描述子类和父类的关系是错误的,用扩展更恰当。
注意:如果在父类中存在有参的构造方法而并没有重载无参的构造方法,那么在子类中必须含有有参的构造方法,因为如果在子类中不含有构造方法,默认会调用父类中无参的构造方法,而在父类中并没有无参的构造方法,因此会出错。
public class PeopleTest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 创建Student类对象
People stuPeople = new Student("王丽丽", 23, "女", "410521198902145589", "00001", "计算机应用与技术");
System.out.println("----------------学生信息---------------------");
System.out.println(stuPeople);
// 创建Teacher类对象
People teaPeople = new Teacher("张文", 30, "男", "410521198203128847", 5, "计算机应用与技术");
System.out.println("----------------教师信息----------------------");
System.out.println(teaPeople);
}
}
使用继承的注意点:
子类一般比父类包含更多的属性和方法。
父类中的 private 成员在子类中是不可见的,因此在子类中不能直接使用它们。
父类和其子类间必须存在“是一个”即“is-a”的关系,否则不能用继承。但也并不是所有符合“is-a”关系的都应该用继承。例如,正方形是一个矩形,但不能让正方形类来继承矩形类,因为正方形不能从矩形扩展得到任何东西。正确的继承关系是正方形类继承图形类。
Java 只允许单一继承(即一个子类只能有一个直接父类),C++ 可以多重继承(即一个子类有多个直接父类)。
继承的优缺点
在面向对象语言中,继承是必不可少的、非常优秀的语言机制,它有如下优点:
实现代码共享,减少创建类的工作量,使子类可以拥有父类的方法和属性。
提高代码维护性和可重用性。
提高代码的可扩展性,更好的实现父类的方法。
自然界的所有事物都是优点和缺点并存的,继承的缺点如下:
继承是侵入性的。只要继承,就必须拥有父类的属性和方法。
降低代码灵活性。子类拥有父类的属性和方法后多了些约束。
增强代码耦合性(开发项目的原则为高内聚低耦合)。当父类的常量、变量和方法被修改时,需要考虑子类的修改,有可能会导致大段的代码需要重构。
7.2.2方法的重写
在子类中如果创建了一个与父类中相同名称、相同返回值类型、相同参数列表的方法,只是方法体中的实现不同,以实现不同于父类的功能,这种方式被称为方法重写(override),又称为方法覆盖。当父类中的方法无法满足子类需求或子类具有特有功能的时候,需要方法重写。
在重写方法时,需要遵循下面的规则:
参数列表必须完全与被重写的方法参数列表相同。
返回的类型必须与被重写的方法的返回类型相同(Java1.5 版本之前返回值类型必须一样,之后的 Java 版本放宽了限制,返回值类型必须小于或者等于父类方法的返回值类型)。
访问权限不能比父类中被重写方法的访问权限更低(public>protected>default>private)。
重写方法一定不能抛出新的检査异常或者比被重写方法声明更加宽泛的检査型异常。例如,父类的一个方法声明了一个检査异常 IOException,在重写这个方法时就不能抛出 Exception,只能拋出 IOException 的子类异常,可以抛出非检査异常。
另外还要注意以下几条:
重写的方法可以使用 @Override 注解来标识。
父类的成员方法只能被它的子类重写。
声明为 final 的方法不能被重写。
声明为 static 的方法不能被重写,但是能够再次声明。
构造方法不能被重写。
子类和父类在同一个包中时,子类可以重写父类的所有方法,除了声明为 private 和 final 的方法。
子类和父类不在同一个包中时,子类只能重写父类的声明为 public 和 protected 的非 final 方法。
如果不能继承一个方法,则不能重写这个方法。
如上述代码,在 Animal 类中定义了一个返回值类型为 String、名称为 getInfo() 的方法,而 Cat 类继承自该类,因此 Cat 类同样含有与 Animal 类中相同的 getInfo() 方法。但是我们在 Cat 类中又重新定义了一个 getInfo() 方法,即重写了父类中的 getInfo() 方法。
7.2.3所有类的父类--object类
Object 是 Java 类库中的一个特殊类,也是所有类的父类。也就是说,Java 允许把任何类型的对象赋给 Object 类型的变量。当一个类被定义后,如果没有指定继承的父类,那么默认父类就是 Object 类。因此,以下两个类表示的含义是一样的
由于 Java 所有的类都是 Object 类的子类,所以任何 Java 对象都可以调用 Object 类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