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读性原则
- 必须使用小写字母或者数字
- 不使用复数名词
- 禁用保留字
- 索引命名
1、可读性原则
数据库、表、字段的命名要遵守可读性原则,尽可能少使用或者不使用缩写。
对象的名字应该能够描述它所表示的对象。例如:表的名称应该能够体现表中存储的数据内容,最好是遵循“业务名称_表的作用”;对于存储过程存储过程应该能够体现存储过程的功能。库名与应用名称尽量一致。
表达是与否概念的字段,应该使用is_xxx的方式命名,数据类型是unsigned tinyint(1表示是,0表示否)。
2、表名、字段名必须使用小写字母或数字,禁止出现数字开头,禁止两个下划线中间只出现数字。数据库字段名的修改代价很大,因为无法进行预发布,所以字段名称需要慎重考虑。 说明:MySQL在Windows下不区分大小写,但在Linux下默认是区分大小写。因此,数据库名、表名、字段名,都不允许出现任何大写字母,避免节外生枝。
3、表名不使用复数名词
4、数据库、表、字段的命名禁用保留字,如desc、range、match之类
6、主键索引名为pk字段名;唯一索引名为uk字段名;普通索引名则为idx_字段名。
在面试过程中涉及到设计表的时,如果命名不规范,必定是一个很大的扣分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