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的定义:
[类修饰符] class类名 [extends父类名][implements接口名序列]{
类体
}
没有public修饰的类只能在它所在的包内被访问,有public修饰符的可以在任意位置访问。
类还可以用final(最终的)、abstract(抽象的)等来说明类的其他特征。
类体中可以定义成员变量和成员方法。类的成员变量可以在声明时赋值也可以不赋值,成员变量的数据类型和成员方法的返回类型可以是任意类型。成员方法可以重载(同名但是参数类型或个数不同)。
成员变量在整个类内有效,而局部变量只在定义它的方法内有效。
注: 局部变量必须先初始化后才能使用,而成员变量可以直接使用。若局部变量与成员变量同名,则在方法中通过变量名访问到的将是局部变量,而不是成员变量。
对象的创建与使用:
基本格式: 类名 对象名=new 类名( );
对象必须先创建、后使用,否则会发生空指针异常。
当对象没有任何变量引用时,将不会再被使用。
创建对象的目的是为了调用构造方法。
类的封装:
定义:在定义类时,将类中的属性私有化(private),然后提供public修饰的共有get方法和set方法操作私有属性。
//get:获取内存,set:存放数据。get:返回类型就是数据类型,set的返回类型为void类型。
构造方法的定义:
定义:构造方法是一个与类同名且没有返回值也不能加void声明的方法,在方法中不能使用return返回一个值,但是可以单独使用return语句来作为方法的结束。
注:用构造方法的目的就是对变量进行初始化,构造方法通过new关键字实现调用。object类是所有类的副类。隐式的构造方法,修饰符与类相同。
注:若类中没有定义任何的构造方法,则系统会自动添加一个无参数的默认构造方法,方法体为空,若定义了方法,则默认构造方法就不会被添加。
构造方法的重载:
定义:在一个类中定义多个参数不同(参数类型不同或参数个数不同)的构造方法。
注:参数名相同,参数类型不同,也是重载。若使用private将构造方法私有化,则在类的外部不可以使用new的方式来实例化对象。
package project01;
public class Student {
private String name;
private int age;
//类的封装
public String getname() {
return this.name;
}
public void setname(String name) {
this.name=name;
}
public int getage() {
return this.age;
}
public void setage(int age) {
this.age=age;
}
//构造方法,函数名与类名相同,无返回类型
public Student(String name) {
this.name=name;
}
//构造方法重载
public Student(String name, int age) {
this.name=name;
this.age=age;
}
}
this关键字:
关键字this表示当前对象。
常见的3种用法:
this成员变量:解决局部变量与成员变量的同名问题。
this成员方法:解决同一类中构造方法的调用。
this();表示本类的构造方法。
注:使用this( )调用构造方法的语句必须是构造方法中的第一个语句,且只能出现一次。不能再一个类的两个构造方法中使用this互相调用。
静态变量static:
静态成员变量可以通过类名来访问,也可以通过对象名来访问(推荐用类名)。
Static只能修饰成员变量,不能修饰局部变量。
静态方法可以通过类名调用也可以通过对象调用。
静态方法只能访问类中用static修饰的成员。
静态方法不能通过任何方式引用this和super关键字。
静态方法和属性(成员域)都是属于类的,可以通过类名或对象调用。如:
为AB类的一个无形式参数无返回值的方法method书写方法,使得使用AB.method()就可以调用该方法。 A
A.static void method(){} B.public void method(){}
C.final void method(){} D.abstract void method(){}
//A选项中就是通过类名来调用静态方法的。
类的继承:
基本格式:
[类修饰符] class <子类名> extends <父类名>{
//成员变量
//成员方法
}
注:一个子类只有一个父类,而一个父类可以有多个子类。子类继承了父类除构造方法之外的数据(成员变量,成员方法),私有成员数据无法继承。如果在父类中声明了私有成员变量,则在子类继承中不能直接使用私有成员变量,只能继承其属性,利用空间内存。如:
package project01;
class MyRectangle{
private double width; //声明私有成员变量
//封装
public double getwidth() {
return this.width; //宽
}
public void setwidth(double width) {
this.width=width;
}
//构造方法
public MyRectangle(double width) {
this.width=width;
}
public void getArea() {
System.out.println("形面积为"+width*width);
}
}
class MySquare extends MyRectangle { //子类MySquare继承父类MyRectangle
MySquare(){
super(5);
}
public void getArea() { //方法重写
System.out.println("正方形的面积:"+this.getwidth()*this.getwidth());
//其中this.getwidth()就相当于父类中私有成员width的属性(方法)即width*width。
}
}
public class Lianxiti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MySquare p=new MySquare();
p.getArea();
}
}
Java中继承的特点:
- Java继承是单继承:一个子类只能继承一个父类。
- Java继承具有传递性。
- 所有类都直接或间接的继承了object类。
注:在Java中,object类是唯一一个没有父类的类。
方法的重写:
在继承关系中,子类继承父类,子类是一个特殊的父类,子类会自动继承父类定义的变量、方法,在进行扩展时,大多数情况下,子类是在父类的基础上添加一些自己的变量、方法,但有些时候子类需要对继承来的方法进行一些修改,即对父类的方法进行重写。
注:子类重写父类中的方法时,子类中重写的方法要与父类中被重写的方法具有相同的方法名称、参数列表和返回值类型。
子类也可以定义和父类同名的成员变量,此时子类对象中将隐藏父类同名的成员变量,与重写不同的是,这种隐藏不是物理意义上的覆盖。
注:子类重写父类方法,重写方法不能使用比被重写的方法更严格的访问权限。
如:父类中的方法是public,子类的方法就不能使用private修饰。重写方法子类修饰符访问权限大于等于父类。有继承才有重写,有重写才有多态。
Super关键字:
Super关键字用来访问父类中的非私有成员。
使用super关键字访问父类中的成员变量、成员方法格式:
Super.成员变量
Super.成员方法([参数1,参数2...])
使用super关键字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
在存在继承关系时.当使用new关键字创建一个子类对象时、不但要调用子类相应的构浩方法,还会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其遵循的特点如下:
(1)子类的构造方法必须调用其基类的构造方法。
(2)子类可以在自己的构造方法中使用 super()调用基类的构造方法。
(3)如果使用super()调用基类的构造方法,必须写在子类构造方法的第一行。
(4)如果子类的构造方法中没有显式地调用基类的构造方法,那么系统自动调用基类中没有参数的构造方法。
(5)如果子类的构造方法中既没有显式的调用基类的构造方法,而且基类中也没有无参数的构造方法,则编译出错。
注:一般错误原因:子类的构造方法一定会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可以使用super关键字显示的调用,如果没有显示的调用,则系统会自动调用父类中无参数的构造方法,父类中可能没有定义无参的构造方法。(在父类中没有显示的定义构造方法,则系统会隐式的生成一个无参的构造方法,但若是父类中定义了有参的构造方法,则其中不会有无参的构造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