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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外话,最近准备考试,没多少时间来更新Blog,对不起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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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论语》谈如何辨析歧解


中国语言文学系 顾森



摘要
    本文列举了一些对《论语》的译注有分歧的地方,并一一对其进行辨析。我们将对辨析歧解的方法做出详细的分类。从大的方向上看,辨析歧解主要看注解是否“合法”,是否“合意”。在语法方面,辨析歧解主要顾及词汇语法和原文的表达习惯两个方面,另外还有一些有用的辨析技巧。在意义方面,辨析歧解则需要考虑到史实和当时的情况、原文自身的观点、作者可能想表达的意思三个方面。另外,本文还将提到除分析语法和意义外其它的一些歧解处理手段。

关键字
    论语 歧解


一、《论语》简介


    《论语》一书并非严格的著作,是孔子及其弟子言论的汇编,主要记述孔子及少数弟子的言论行事(格言与故事),比较生动、全面地记录了孔子之学、行、思与其人格形象。其中,孔子与其弟子的教与学的问答占了很大的一部分,而这些最能反映孔子所作的哲学思考,比如其对于“仁”、“礼”、“乐”、“诗”及生死之种种看法。同时比较生动地反映了孔子因材施教、因势诱导的教育方法。孔子与时人的问答也占有较大的比例,主要是与执政者及隐士阶层的探讨与争执,比较能够如实地反映当时的社会政治情况与孔子的社会地位,同时也彰显了孔子特立独行、以天命为己任的高尚人格。再则,孔子之行止、居处也有较为细腻的记载,反映孔子生活细节中的独特形象。
    《论语》一书有多个注解版本。对于同一段话的理解,不同的版本难免有所分歧。本文将以《论语》的歧解为例,研究谈论辨析注解分歧的若干方法。


二、根据语法辨析《论语》歧解


    判断一个注解是否得当,首先应该看它对原文的语法结构分析是否正确。语法正确是注解得当的首要前提。当多个不同的注解发生歧意时,我们应当以语法 分析正确者为准。具体地说,我们应当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进行考察:

    1. 注解应与古代词汇和语法相符

    有一些注解根本不顾及古文词汇的意义,或者对古文词汇意义把握不准确,从而造成了对古文理解的错误。看下面这一个例子:


6•26 宰我问曰:“仁者虽告之曰井有仁焉,其从之也?”子曰:“何为其然也?君子可逝也,不可陷也;可欺也,不可罔也。”



    这里,孔子的意思是: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告诉别人一位仁人落入井里)呢?君子可以叫他远远地离开,但不可以陷害他;可以欺骗他,但不可以愚弄他。
    有人把“逝”解释为“往”,指“到井边去看并设法救之”。于是,“君子可逝也,不可陷也”被理解为“君子可以到井边去救,却不可以陷入井中”。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在古文中,“逝”有去、往的意思,但它和“往”有所不同。“往”是去的意思,与“来”、“返”相对;往而不复才用“逝”,相当于今天“离去”的意思。因此,这里把“逝”理解为“到井边去”,显然是错误的。

    对词汇的错误理解往往是由于译者没有注意到词语应用的年代,用现代的意思去生搬硬套。请看下面一例:


1•1 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



    朱熹的《论语集注》里把“时”理解为“时常”,这一说法一直延续至今。其实,这是朱熹误用了后代的词义去解释古书。在周秦时候,“时”还没有发展出“时常”的意思,用作副词时只能表示“在一定的时候”或“在适当的时候”的意思,可以翻译作“按时”。

    另外,从语法上看,一些译注也是解释不通的,一经推敲便站不住脚。例如, 为政篇第二中有这样一句话:


2•19 哀公问曰:“何为则民服?”孔子对曰:“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



    孔子的回答中,“举直”是提拔正直的人,“枉”指代邪曲的人。“错”有两种意思,一种是“放置”,一种是“废置”。那么“举直错诸枉”究竟是什么意思呢?一说“诸”是“之于”的合音,“错诸”是“把它放置在……”的意思;一说“诸”取“众”之意,“错诸枉”译作“把邪恶不正的人废置于一旁”。从意义上看,这两种解释都符合情理,但后者在语法规律上是说不过去的。在古汉语语法中,“直”和“枉”都是以虚代实的名词,而古文中“众”、“诸”等数量形容词一般只放在真正的实体词上,不会放在以虚代实的名词前。因此,“错诸”应该理解为“置之于”才对。


    2. 注解应符合原作者的表达习惯

    同一时期的古书虽然语法环境大致相同,但书中常用的表达方式可能不一样。如果注解出现分歧,但它们在语法上都讲得通时,我们可以考察原作者的表达习惯。看下面一个例子:


1•4 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在这里,“吾日三省吾身”有两种解释,虽然差别不大,但值得我们注意。一种解释是“我每天反省自己三下”,一种是“我每天多次反省自己”。争议的焦点在于这个“三”应作何解。似乎这个“三”字译作“三次”和“多次”都符合语法,并且考虑到后文所列举的自省的三件事正好对应了序数词“三”,似乎将“三省吾身”译作“反省以下三件事”更好一些。但统观《论语》全书,“三”字用作副词表示“多次”的情况多达9例,是《论语》中的一个常用的表达方式。因此,这里将“三”译作“多次”显然更符合《论语》的表达习惯;这里的“三”字正好与后面自省的三件事相符,仅仅是一个巧合罢了。


    3. 猜测原作者可能的表达方式

    在辨析注解分歧时,如果拿不准的话,不妨想一想,如果原作者要表达的是这个意思的话,那么他应该怎么写。这是辨析歧解的一个非常有用的技巧。例如,对于上面这个例子,如果原著果真是想表达“我每天反省以下三件事”的话,则写作“吾日省者三”显然更恰当一些,和宪问篇第十四中的“君子道者三”表达方式相同。
    我们再来看下面一个例子。


8•9 子曰:“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



    这句话通常译作“对于老百姓,只能使他们按照我们的意志去做,不能使他们懂得为什么要这样做”。但有人不赞同孔子的这种观点,于是对这句话有了新的解释。他们认为,此句应读作“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即“百姓认可,就让他们照着去做;百姓不认可,就给他们说明道理”。虽然这种理解拔高了孔子的思想水平,但我们前面提到过,注解是否得当首先应该从语法角度分析。在古代汉语语法中,这种情况是不大可能出现的。如果古人果真要表达此意,写作“民可,则使由之;不可,则使知之”显然更为妥当,没有必要省略“则”字导致误解。


三、根据意义辨析《论语》歧解


    如果两个或多个歧解在语法上都是合理的,并且也都符合原文的表达习惯,则我们应该从意义上加以辨析。首先我们应该考察注解是否符合史实,其次注解应该尽可能和原文自身相符。最后,我们可能还需要猜测原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

    1. 注解应符合史实和当时的情况

    我们同样以几个例子来说明,如何根据历史信息对注解进行考证。《论语》先进篇第十一中有这样一句话:


11•19 子曰:“回也其庶乎,屡空。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



    在这段话中,孔子对颜回学问道德接近于完善但生活却非常贫困而深感遗憾。同时,他对子贡经商致富反而感到不满,这在孔子看来,是极其不公正的。至于“不受命”的“命”字该作何理解,现在仍存在很大的争议,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命”是“爵命”、“禄命”的意思,“不受命”即“不做官”。这在语法上是通顺的,但它并不符合史实。《史记•仲尼弟子列传》中说子贡“常相鲁卫”,在《史记•货殖列传》中又说他“既学于仲尼,退而仕于卫,废着鬻财于曹、鲁之闲”,种种证据表明子贡并不是没有做官。因此,把“不受命”理解为子贡“不做官”是不符合史实的,这种理解显然是错误的。

    另外,辨析歧解也应该考虑到当时的实际情况。请看下面一例:


10•8 食不厌精,脍不厌细。食饐而餲,鱼馁而肉败,不食。色恶,不食。臭恶,不食。失饪,不食。不时,不食,割不正,不食。不得其酱,不食。肉虽多,不使胜食气。唯酒无量,不及乱。沽酒市脯,不食。不撤姜食,不多食。



    一般人认为,“时”被解释为“应时”,“不时”则表示过早的食物,特指冬天在温室里种的菜蔬。“不时之物”这种说法在其它古文中也有出现过。但在孔子时代,即使有温室种菜的技术,孔子也未必能够享受,因此把“时”译作“吃饭的时候”显然更妥当一些。


    2. 注解应与原文观点相符

    同一篇文章、同一部古书内的观点通常应该保持高度一致,不会自相矛盾产生冲突。当注解发生分歧时,有时我们可以在原文中的其它地方找到一些线索,从而做出合理的判断。《论语》中出现过多次前后呼应的篇章,我们可以通过它们间的对比做出合理的释义。试看下面一章:


6•27 子曰:“君子博学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



    这句话的意思是,君子广泛地学习古代的文化典籍,又用礼节来约束,也就可以不离经叛道了。问题是,这个“之”字指代的是什么呢?如果指代“君子”,则原文译作“用礼节来约束自己”;如果指代“文”,则原文译作“并用礼节对它加以约束”。这两种说法都说得通,仅从字面上看也不好判断谁对谁错。但子罕篇第九中出现了“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博我以文,约我以礼,欲罢不能”一句,恰好对应了这里的“博学于文,约之以礼”。显然,“约我以礼”指的是“用礼节来约束自己”。因此目前大多数人认为,“之”指代的是“君子”。
    下面我们再举一例。


6•22 樊迟问知,子曰:“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问仁,曰:“仁者先难而后获,可谓仁矣。”



    这一章里,孔子提出了他对“智、“仁”的看法。这里,“难”字的意思不好解释。事实上,颜渊篇第十二也有一段孔子答樊迟的话,我们可以从中找到一些线索。《论语》12•21有:


12•21 樊迟从游于舞雩之下,曰:“敢问崇德、修慝、辨惑。”子曰:“善哉问!先事后得,非崇德与?攻其恶,无攻人之恶,非修慝与?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亲,非惑与?”



    显然,这里的“先事后得”和前面的“先难而后获”是一个意思。因此,我们可以把“难”字当作“事”讲,译作“付出努力”、“致力于事”。

    3. 适当猜测原作者想表达的意思

    如果在历史材料和原文中都没有恰当的依据时,我们可以适当猜测原作者想表达的意思。


1•7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关于“贤贤易色”的意思,有两种说法。一说“用尊贵优秀品德的心来交换(或改变)爱好美色的心”,这样翻译的话句子意义比较空泛,不见得是孔夏的原意。而把“易”当作“轻视”讲,翻作“对妻子,重品德,不重容貌”,则正好与后面的“事父母”、“事君”、“与朋友交”对应起来,结构性明显更强,行文更加流畅,似乎更符合孔夏的原意。
    用这种方法来辨析歧解的情况十分常见,我们不再举例了。


四、对歧解的其它处理办法



    1. 对照别的版本

    在古书的传抄刻印过程中,经常会产生遗漏之类的情况,形成脱字、误字、衍字等讹误,给后人译注带来不便。如果有可能,我们可以对照其它版本的文字进行勘误。


5•17 子曰:“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



    这句话从字面上理解起来并不困难,但关键是,“恭敬”的宾语是什么,即代词“之”指代谁?如果是指代晏平仲,原文译作“相交越久,别人越恭敬他”;如果是指代晏平仲的友人,则原文应该译作“相交越久,越恭敬别人”。“之”字到底指代谁,用前面的办法都是无法判断的。所幸我们在别本的论语中看到,这一句话也作“久而人敬之”。这表明,“之”指代的是晏平仲本人。


    2. 采取两可的态度

    对于一些影响不大的字词,我们并不需要严格地做出唯一的解释,可以以两可的态度接受分歧。例如,《论语》为政篇有:


2•17 子曰:“由,诲女,知之乎?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这个“知”字可以按字面翻译,原文译作“这就是对待知识的正确态度”;也可以读之为“智”,译作“这就是聪明智慧啊”。两种解释区别不大,我们不需要区分孰对孰错,采取两可的态度即可。
    在语法上,一些字词也不必细究。看下例:


5•26 颜渊、季路侍。子曰:“盍各言尔志。”子路曰:“原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敝之而无憾。”颜渊曰:“愿无伐善,无施劳。”子路曰:“愿闻子之志。”子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



    对于“与朋友共,敝之而无憾”一句,可译作“同我的朋友共同使用,用坏了也不抱怨”,“共”作谓语。当然,也可以把它们连成一句,把“共”字当作副词来修饰“敝”。这两种解释都是合理的,意义上没有大的区别,我们不必深究。这种两可的语法现象即使在现代汉语中也是非常多见的。


五、结论


    在上文中,我们一共探讨了8种辨析和处理译注歧解的方法,并以《论语》中的十多个实例加以说明。当译注发生分歧时,我们应首先从语法上进行分析,这除了包括狭义的词汇句法以外,还包括原作者惯用的表达方式。另一种比较常用的辨析技巧是反向推测原文应如何表达此意。其次,我们应该考虑哪种解释更加合情合意。这里,“合情合意”包括了符合史实及当时实际情况、与原文保持一致以及符合原作者想表达的意思三大方面的内容。最后,我们提到了两种不属于辨析范畴的歧解处理方法,这包括多版本对照考察和以两可态度接受两个方面。当然,对于争议较大的关键字词,很可能由于史料不足而无法再进一步考证,此时我们保留不同的意见,留待以后的进一步考察。这种歧解辨析的思路也广泛适用于其它古代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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