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继承:
继承(inheritance)机制是面向对象程序设计使代码可以复用的最重要的手段,它允许程序员在保持原有类特性的基础上进行扩展,增加功能,这样产生的新类叫派生类,继承呈现了面向对象程序设计的层次结构,体现了由简单到复杂的过程。
(继承是一种复用手段,在继承关系里基类继承派生类的成员,由此达到复用的效果)
(1.减少代码复用 2.为多态服务)
2.继承关系&访问限定符:
(2-1) 三种继承关系:
public(公有继承)
protected(保护继承)
private(私有继承)
(2-2) 三种类成员访问限定符:
public(公有)
protected(保护)
private(私有)
3.继承的格式:
class (派生类名):继承关系 (基类名){};
单继承举例:
4.各继承关系的不同之处:
(4-1) public:
当以公有方式继承的类,再该派生类(又称子类)内可以继承基类(又称父类)的公有成员,和保护成员,不能访问基类的私有成员;继承下来的权限不变。
eg:
class Base
{
public:
protected:
private:
};
class Dir:publicBase
{};
(4-2) protected:
当以保护方式继承的类,在该派生类(又称子类)内可以继承基类(又称父类)的公有成员,和保护成员,不能访问基类的私有成员;继承下来把public降级为protected;所以该方式继承下来基类内的公有成员也不能在再类外访问了(仅只当通过该派生类对象访问)
eg:
class Base
{
public: //--->在派生类内降级为protected
protected:
private:
};
class Dir:protected Base
{};
(4-3) private:
当以私有继承方式继承基类是,可以访问基类的公有成员、保护成员,不可以访问私有成员;并且把基类的内的公有成员和保护成员降级为私有成员,并且也不能在再类外通过该派生类的对象访问基类的成员。
eg:
class Base
{
public: //--->在派生类内降级为private
protected: //--->在派生类内降级为private
private:
};
class Dir:private Base
{};
在实际中最好不要在继承关系中定义同名的成员
5.派生类的默认成员函数
在继承关系里面,在派生类中如果没有显示定义这六个成员函数,编译系统则会默认合成这六个默认的成员函数
构造函数的调用顺序:先本类的构造函数(还没有执行本类的构造函数体)-->基类的构造函数体-->本类的构造函数体
析构函数的调用顺序:先本类的析构函数-->继承类的析构函数
6.继承体系中的作用域:
在继承体系中基类和派生类是两个不同的作用域;
子类和父类中有同名成员的,子类成员将屏蔽父类对成员的直接访问,在子类成员函数中可以使用:基类::基类成员 访问(---同名隐藏----重定义(在不同作用域(子类与父类),函数名相同,) 在基类与派生类中只要不构成重写(覆盖), 就是重定义)
7.继承与转换--赋值兼容规则--public继承
子类对象可以赋值给父类对象;(切割/切片)
父类对象不可以赋值给子类对象;
父类的指针/引用可以指向子类对象;
子类的指针/引用不能指向父类对象;(可以通过强制类型转换)
8.友元与继承
友元关系不能继承,也就是基类友元不能访问子类私有和保护成员;
(因为友元函数里没有this指针)
9.继承类型(单继承&多继承&菱形继承)
菱形继承存在二义性和数据冗余的问题。
解决菱形继承问题的方法:运用虚继承(virtual)
继承博客好文<http://blog.csdn.net/snow_5288/article/details/52910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