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ES6中的类和对象
面向对象
面向对象更贴近我们的实际生活,可以使用面向对象描述现实世界事物.但是事物分为具体的事物和抽象的事物。
手机抽象的(泛指的)
具体的(特指的)
面向对象的思维特点:
1.抽取(抽象)对象共用的属性和行为组织(封装)成一个类(模板)。
2.对类进行实例化,获取类的对象。
面向对象编程我们考虑的是有哪些对象,按照面向对象的思维特点不断的创建对象使用对象指挥对象做事情。
2.1、对象
现实生活中:万物皆对象,对象是一个具体的事物 ,看得见摸得看的实物。例如,一本书、一辆汽车、一个人。
可以是“对象”, 一个数据库、一张网页、 一个与远程服务器的连接也可以是“对象”。
在JavaScript中,对象是一组无序的相关属性和方法的集合,所有的事物都是对象,例如字符串、数值、数组、函数等。
对象是由属性和方法组成的:
● 属性:事物的特征,在对象中用属性来表示(常用名词)
● 方法:事物的行为,在对象中用方法来表示(常用动词)
2.2、类class
在ES6中新增加了类的概念,可以使用class关键字声明一个类,之后以这个类来实例化对象。
类抽象了对象的公共部分,它泛指某一大类 ( class )。
对象特指某一个,通过类实例化一个具体的对象。
2.3、创建类
语法:
创建实例
注意:类必须使用new实例化对象
2.4、类constructor构造函数
constructor() 方法是类的构造函数(默认方法),用于传递参数返回实例对象,通过new命令生成对象实例时,自动调用该方法。如果没有显示定义,类内部会自动给我们创建一个construc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