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学习笔记-Es6中的类和对象

一、面对对象的思维特点

抽取对象共用的属性和行为组织或封装成一个类(模板)。然后对类进行实例化,获取类的对象。

二、类

1.使用class关键字声明类

类与对象的区别:类是抽取了对象的公共部分,泛指一大类,可以看做是汽车设计图。而对象特指某一个,通常是类实例化的一个具体事物,可以看做是根据设计图做成的汽车。

2.语法:class name{

//必须先定义类!!!!!

//class body,属性和方法一定要加this才能使用!!!!

}

var xx=new name();//必须用new来实例化对象。

3.类的构造函数constructor()

用于传递参数,返回实例对象,通过new命令产生对象实例时,自动调动该方法,如果没有显示定义,类内部会自动为我们创建一个constructor().

例:class Star{

constructor(uname,age){

this.uname=uname;

this.age=age;

}

}

var hcy=new Star('华春莹',18);//实例化

console.log(hcy);//华春莹 18

4.类的继承

语法:class Father{

}

class Son extents Father{

}

super关键字:可以调用父类中的构造函数,也可以调用父类中的普通函数。

其中*继承属性和方法的原则采用就近原则。子类在构造函数中使用super,必须放在this前。

  • 0
    点赞
  • 0
    收藏
    觉得还不错? 一键收藏
  • 0
    评论

“相关推荐”对你有帮助么?

  • 非常没帮助
  • 没帮助
  • 一般
  • 有帮助
  • 非常有帮助
提交
评论
添加红包

请填写红包祝福语或标题

红包个数最小为10个

红包金额最低5元

当前余额3.43前往充值 >
需支付:10.00
成就一亿技术人!
领取后你会自动成为博主和红包主的粉丝 规则
hope_wisdom
发出的红包
实付
使用余额支付
点击重新获取
扫码支付
钱包余额 0

抵扣说明:

1.余额是钱包充值的虚拟货币,按照1:1的比例进行支付金额的抵扣。
2.余额无法直接购买下载,可以购买VIP、付费专栏及课程。

余额充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