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构造子程序的目的:是否需要的标准
Ø 降低复杂度:我们需要不停的抽象,忘记实现细节,使用抽象后的方法来编程。
Ø 引入中间、易懂的抽象:把很短的程序写成子程序的原因。
Ø 避免重复:好维护,简单,一般的认为。
Ø 提高可移植性:识别出需要隔离的代码,放在一起。
Ø 隐藏类似指针之类复杂难懂的实现。
Ø 改善性能:这个与一般认识相反,子程序吧模块分离,识别出瓶颈,然后方便提高,全局受用。
2. 构造子程序的另一个标准:内聚性
功能内聚性是最主要的最好的标准。精良使用这类的子程序,例如在init函数里面,把各种操作放在子函数里面,init调用这些子函数。
3. 子程序名
Ø 描述做的事情,可以长一点,但是不能特别长。
Ø 对于过程类型的子程序,使用动宾结构。如果在类型内部,可以考虑不加宾语,因为类名已经有了。
Ø 对于函数类型的子程序,注意描述返回类型。
4. 子程序长度:我决定尽量不超过50行。
5. 子程序参数
参数排列顺序:输入-》修改-》输出,针对JAVA需要加上final的修饰符。
保证参数不会被用作工作变量
过程类型的子程序,可以返回执行状态。
6. 其他
宏定义函数的时候,注意小括号和大括号。
尽量少使用宏定义函数和inline的函数,只有在对性能有重大影响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