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clude<stdio.h>
#include<string.h>
int main()
{
char ch[51]={0};
int n,flag=1;
scanf("%d",&n);
getchar();
for(int i=0;i<n;i++)
{
flag=1;
gets(ch);
if(strlen(ch)>31)
{
printf("no\n");
continue;
}
if((ch[0]>='a'&&ch[0]<='z')||(ch[0]>='A'&&ch[0]<='Z')||ch[0]=='_')
{
for(int count=1;ch[count]!=0;count++)
{
if((ch[count]>='a'&&ch[count]<='z')||(ch[count]>='A'&&ch[count]<='Z')||ch[count]=='_'||(ch[count]>='0'&&ch[count]<='9'))
flag=1;
else
{
flag=0;
break;
}
}
if(flag==0)
printf("no\n");
else if(flag==1)
printf("yes\n");
}
else
{
printf("no\n");
}
}
return 0;
}
标识符是用来标识源程序中的某个对象的名字的,这些对象可以是语句、数据类型、函数、变量、常量、数组等。
C语言规定:一个标识符由字母、数字和下划线组成(C99后有所变化),第一个字符必须是字母或下划线,通常以下划线开头的标识符是编译系统专用的,所以在编写C语言程序时,最好不要使用以下划线开头的标识符。但是下划线可以用在第一个字符以后的任何位置。C语言的内部标识符的长度一般不要超过31个字符(C标准中有详细的规定,c99后也有些变化)。
保留字又称关键字,指在高级语言中已经定义过的字,使用者不能再将这些字作为变量名或过程名使用。每种程序设计语言都规定了自己的一套保留字。用户编写程序时不能够使用这些关键字来作为标识符。C语言中关键字主要有以下三类:
1、类型说明符:用来定义变量、函数或其他数据结构的类型,如unsigned char,int,long等;
2、语句定义符:用来标示一个语句的功能,如if,for等;
3、预处理命令字:用来表示预处理命令的关键字,如include,define等。
现将部分规则明确如下:一个用户标识符只能由字母、数字和下划线组成;标识符的长度不允许超过31个字符。
注意:前边规则如果没有变化,仍然有效。就是说你的程序仍然要考虑。
根据上所述规则,请你编写一段程序来判断一个用户标识符是否合法。
输入格式:
请在这里写输入格式。例如:输入在一行中给出2个绝对值不超过1000的整数A和B。
输出格式:
第一行一个正整数n(n<20),后边是n行,每行一个字符串,代表一个标识符(字符串长度小于50)。为了简化程序,测试数据中保证没有保留字,所以不需要判断是否是保留字且字符串中不会包含空白符。
输入样例:
4
A$
_123
abc
abc.a
输出样例:
no
yes
yes
n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