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支付系统是中国人民银行总行为提高资金汇划速度,减少资金汇划环节,方便查询查复而开发的一套资金清算应用系统,参与使用该系统的各家银行均有一个12位的大额支付行号,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目前,各机构使用的汇票专用章上都刻有该机构的大额行号,从事票据业务的工作人员,可以通过了解和掌握大额支付行号的编制规则,从而提高在资金汇划和汇票专用章鉴别环节的业务能力,现将该行号的编制规则说明如下:
1、大额支付行号的前三位代表各银行的行别,详见下表:
001:中国人民银行 |
102:中国工商银行 |
103:中国农业银行 |
104:中国银行 |
105:中国建设银行 |
201:国家开发银行 |
202:中国进出口银行 |
203:农业发展银行 |
301:交通银行 |
302:中信银行 |
303:中国光大银行 |
304:华夏银行 |
305:中国民生银行 |
306:广东发展银行 |
307:深圳发展银行 |
308:招商银行 |
309:兴业银行 |
310:浦发银行 |
313:城商行 |
315:恒丰银行 |
316:浙商银行 |
318:渤海银行 |
319:徽商银行 |